3月18日,全国中华老字号工作会议在杭州市隆重召开。包括陕西省太白酒业有限责任公司在内的699家企业被商务部认定为全国第二批“中华老字号”。
太白酒业公司自2007年3月申报“中华老字号”以来,经过市、省两次筛选和推荐,最终经过商务部组织专家组评审,被认定为第二批“中华老字号”。在3月18日举行的“全国中华老字号工作会议”上,太白酒业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张智斌代表陕西省上台领牌,商务部副部长姜增伟亲自为太白酒业公司授牌。
陕西省太白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太白牌太白酒被国家商务部认定和评审为“中华老字号”。这也是太白酒继“中国驰名商标”之后,在品牌建设方面获得的又一殊荣。
“中华老字号”的认定是国家商务部自2006年起在全国实施“振兴老字号工程”以来的重要举措。“中华老字号”认定工作是依据新的《“中华老字号”认定规范》中的要求,认定品牌必须具备“历史悠久,拥有世代传承的产品、技艺或服务,具有鲜明的中华民族传统文化背景和深厚的文化底蕴,取得社会广泛认同,形成良好信誉的品牌,拥有商标所有权或使用权,品牌创立于1956年(含)以前,有传承的独特产品、技艺或服务”等7个硬性认定条件,并由商务部邀请各行业专家、法律专家、知名学者等近50名专家,分为8个小组,对通过初审的申报材料进行了评审,经专家严格审核,符合“中华老字号”认定要求的,才予以认定。
经过几代太白酒人的不懈努力, 太白酒终于凭着悠久的历史传承,深厚的文化底蕴,卓而不群的市场表现以及多样化的销售模式,在白酒行业中赢得了极高的声誉,此次被授予“中华老字号”殊荣,可以说是真正的实至名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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