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工商总局发出通知,要求食品经营者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也就是临期食品要在经营场所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2月13日-15日,记者走访了京城的数家超市发现,不少超市并没有设立“临期食品专区”,绝大部分没有对临期食品做出醒目提示,而且这类临近保质期的食品常以赠品的方式与新鲜食品捆绑销售。
调查篇
京城超市难觅临期食品专区
北京市工商局对临近保质期食品明确了界限,并制定了相关规范,以鼓励为主,有条件的超市可设置临近保质期食品销售专区,对快到期食品进行集中陈列销售,以保证消费者知情权。同时要求,设立的“临近保质期食品销售专区”不能形同虚设,如果未设立专区,就要依法让到达保质期限的食品退市。
近日,记者走访了京客隆、适佰家、欧尚等连锁超市,未看到“临期食品专柜”,也未发现这些门店有对临期食品作出醒目提示。
在适佰家管庄店,记者在超市转了一圈也未看到临期食品专柜,于是询问超市工作人员有无“临近保质期食品专柜”,在记者一再说明后工作人员才表示:“什么临近保质期食品专柜?是便宜点的那种吗?我们这没有。”随后记者从收银台工作人员处也确认了该超市未设“临期食品专区”。同样,在京客隆和欧尚,记者也没看到醒目的“临期食品专区”。
著名环保专家董金狮表示,据他了解,目前北京绝大多数超市都没有“临期食品专区”,一般只有促销区。“不过促销区也不全是临期食品”。据他介绍,超市促销区的商品主要有三类:第一类为临近过期的商品;第二类为新上市需要推广的商品;第三类为库存积压的商品。
而针对临期食品的概念界定,由于国家没有明确规定,此前不同商家有不同的理解。此次北京工商局根据食品不同的保质期,划分了六类“临界限”:食品保质期为一年以上的,期满之日前45天;保质期为半年以上不足一年的,期满之日前20天;保质期90天以上不足半年的,期满之日前15天;保质期30天以上不足90天的,期满之日前10天;保质期16天以上不足30天的,期满之日前5天;保质期少于15天的,期满之日前1至4天。
北京市工商局在《临近保质期限食品销售专区制度》中规定,商场超市应当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前,将临近保质期限食品进入临近保质期限食品销售专区集中陈列和销售。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也表示,“临期食品销售专区”中的食品可打折销售,但要按规定明码标价、注明降价原因等。
捆绑销售临期食品非常普遍
虽然记者在数家超市都没发现有“临期食品专区”,但并不代表超市里没有临期食品。记者调查发现,临期食品并未得到“醒目标注”,反而“悄悄地”夹杂在赠品里与新鲜食品捆绑销售。
2月14日,记者在适佰家超市看到,某品牌早餐奶标明买“3赠1”,记者发现4袋牛奶生产日期并不相同,其中一袋生产日期为2012年1月19日,标注“保质期30天”。根据北京市工商局的规定,保质期30天以上不足90天的,期满之日前10天就是临期食品,但记者在该商品包装以及周围并未看到任何有关“临近保质期”的提示。
而在记者咨询其他品牌牛奶时,促销人员也纷纷推荐旁边挂着赠品牛奶的整箱牛奶,称“买一箱送3袋”更划算。在记者犹豫之时,一名女促销人员更是豪气地表示,“你想要的话,我还可以再给你绑两袋红枣奶上去。”记者发现,这名促销员所说的红枣奶,同样也是临近保质期食品。
而这种捆绑销售临期食品的做法,在超市里比比皆是,面包、牛奶更是重灾区。这种促销方式也容易使一些不明就里的消费者,误以为价格便宜,在未细看每样食品保质期的情况下,就可能购买到临期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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