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工商总局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工商部门严格监督食品经营者对食品包装、标志、生产日期、保质期和有关食品储存条件等进行自查自纠,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在经营场所向消费者做出醒目提示”。连日来,记者探访了城区内部分大型超市,却发现没有一家超市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做出醒目提示,也未见设立“临界食品销售专区”。对此,不少市民呼吁超市能尽快对“临界食品”做出醒目提示,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不少超市处理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采用了“特价促销”、“捆绑销售”等方式进行促销,即便是奶制品、面包等保质期较短的一类食品,同样也看不到有提示消费者注意保质期的提示牌。在一家超市的奶制品区记者看到,三瓶捆绑包装的某品牌酸奶,其中两瓶的生产日期和另外一瓶的生产日期相差了5天。而捆绑销售酸奶的包装上仅仅贴有促销标志,并未见到“临界食品”的提醒。同样,在超市的面包区,记者看到,货架上一包2月12日生产、保质期为5天的白吐司面包,与当日生产的新鲜面包放在一起出售。对此,促销人员表示,目前超市没有设立“临界食品销售专区”,所以,新旧食品都是混着卖的。
该超市的一位赵姓店长告诉记者,超市内设有专门负责“临界食品”下架的食品专员,对于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超市一般会开展降价、“买一赠一”等活动进行促销,促销活动后剩余的食品会进行下架处理,退还给厂家,保证不会有超期食品留在架上。
对于超市“捆绑销售”临界食品的行为,市民李先生表示:“很多时候超市打着"特价食品"的旗号,其实就是临界食品。购买的时候,商家只会宣传说现在买很划算,根本不会告诉你里面含有快到保质期的食品,商家这种鱼目混珠的行为,有欺诈消费者的嫌疑。”
“要是能弄个临界食品销售专区,我们当然欢迎啊。”市民李大妈表示,“像我们这些中老年人,眼神不好,而一些商品的生产日期标注得很小,看起来很费劲。如果可以分门别类,设立一个临界食品销售专区,那么我们购买和食用起来就心中有数了。”采访中,不少市民都呼吁超市能设立“临界食品销售专区”,让消费者可以放放心心购物,明明白白消费。
那么,超市何时能够设立“临界食品销售专区”,或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做出醒目提示呢?据此,记者走访了太原市工商局消保处食品管理办公室,负责人阎滨告诉记者,目前太原市工商部门还未收到相关文件通知,“不过,一旦收到通知,工商部门立即按照要求,监督商家执行。”(张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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