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太原3月14日专电(记者胡靖国)太原市公安局尖草坪分局的办案人员提示,总结近年来的假冒高档白酒犯罪有四个特点。
一是多以家族或老乡为团伙成员。由于假冒名牌产品投入成本少、技术含量低、获利大,多由家族成员或老乡组成制销团伙。
二是以低档散装真白酒伪造高档瓶装品牌酒。该团伙利用收购来的高档品牌酒的瓶子,装上低价散装白酒,或者将同品牌低档酒灌装到高档酒的酒瓶中。
三是生产规模大。制售假者为了能够获取高额利润,牟取比以往更大的暴利,在团伙的内部进行周密分工,模仿公司、企业经营模式,产、销实施流水线、一条龙运作。
四是作案手法隐蔽。制售假团伙往往将生产“小作坊”选在市郊结合部的城中村内,在租下的独门独院中进行制假,或者是根据销售需求订单进行生产,从不进行大量库存。在销售上,除以低价销售给个别个体经销户外,还冒充厂家业务员进行低价销售。
为此,警方提示:广大零售商不要轻信上门推销员的低价推销策略,发现问题要及时与厂家经销处核实,发现制售假行为要及时与公安、工商等相关部门联系;消费者购买白酒时,要仔细验证条形码和防伪标记,最好到正规的品牌白酒经销商处购买;知名白酒品牌厂家要及时注册自己的品牌、标识,并与公安机关建立鉴定合作机制,提供品牌的特点、产品信息、鉴定方法和方式等基础信息,以便公安机关打击处理假冒注册商标的各类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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