葡萄酒的“年份”
有那么多好年份,那么要不要对它们进行分级也来个比较呢?照道理作为职业品尝者,不应该无视年份差别的出现,也不能避开年份分级的需要,应该像提出原产地命名规则一样,给年份打分排队。
然而事实上,对一个年份的评分并不是绝对值,仅是对同一地块收获的不同年份酒的比较,要公正地建立一个年份等级是很困难的,因为年份具有抽象性和主观性,它涉及到不同年龄的酒对年平均质量的比较。比如前年是2004年,其他年份怎样能接近现在的酒型去比较呢?要综合2002,2000,1998等年份的印象;而这些酒已经在瓶中保藏好几年了,它们又发生了怎样的演化呢?
这就需要对这些酒先前的印象有一个很好的追溯以往的推理判断,并再展示以往的那些年份的评价。人们明白这样的分级不仅很麻烦而且会引来无休止的商榷。故品尝者之间对此留有很大的余地,能广泛地达成共识。另一个概念是像均质一样,在产生的年份等级系列中,应当把酿造的难易性、结果的规律性、商业气氛等因素也纳入年份的印记中,这又会导致一些大的、好的庄园处于绝对优势地位,不可比因素更多。至于进行不同地区年份的比较那更是不可能的事。
一个最简便实用的办法,就是把年份分为好和差两级,事实上好坏年份并没有截然不同的分界,“没有更坏的年,只有困难的年”。这是一条定律。从这样的理念出发,即便在葡萄原料质量欠缺的年份,现代化的工艺技术也可以弥补其不足,如果达不到高质量,也至少总能保证其没有错误,中等好的年份,总能出比较好的酒。有一些葡萄酒的爱好者,局限于他们的体验,总是想高档酒出自于大年份,其实他们不了解精明的买主所遵循的原则是“小庄园,大年份;大庄园,小年份”。
特殊的气候和现代的技术都是很重要的,葡萄酒工作者永远不能忘记先天和后天的统一性。
在葡萄酒的商标上注明葡萄收成的年份,这种葡萄酒称为“年份葡萄酒”,其意一是向消费者提供一个特殊的信息,让高层次的消费者按年号选购酒;二是葡萄酒标明采收、酿造年份,对于葡萄酒收藏家是必不可少的,因为卖一瓶就会少一瓶;三是饮用标有年份的葡萄酒,有可能引起人们的联想,回忆那一年的欢乐与奋斗,增加饮酒时的情趣,这也是葡萄酒文化的一种享受。
在法国等欧洲国家,政府每年对于各种葡萄酒,包括年份葡萄酒的生产总量均进行登记,实行在源头控制。所以,年份葡萄酒的销售量在逐年减少而绝不会源源不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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