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勇
据报道,天津多个水产批发市场和社区农贸市场发现“注胶虾”销售。记者买了两批“注胶虾”样品,试图检测注入虾体内的“透明物质”为何物,但多家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机构都称“无法检测”。记者先后致电多个部门,要么被告知“不了解情况”,要么称“不归自己管”。
“透明物质”的成分检测也许是个难题,但无法检测就等于无法监管吗?虾产品有没有注入胶类物质,无需职能部门和专业检测机构通过高技术检测,直接通过肉眼或者挤压虾体就能发现,基本上没有任何技术含量。更何况,在虾产品中注入任何东西都属于掺假行为,本身就是违法的,职能部门应该及早介入查处。另一方面,“无法检测”也不能成为永远的难题。公众既关心虾产品有没有注胶,也想知道“注胶虾”究竟会不会对人体健康产生毒害。
多个部门称“不归自己管”,根在食品监管的多头管理体制与职能部门疏于监管的态度。工商部门、质检部门、农业部门,谁都有权管,谁都不去管,多个部门竟管不住一只虾。同时,一些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工作人员习惯于坐办公室,习惯在上级部门要求和领导批示下工作,而非主动出击、掌握市场情况。
“注胶虾”归谁管?这不该是个难题。“注胶虾”的违法行为已经出现,监管却绝不能“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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