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讯(记者 周千清) 16日,菏泽东明市民张先生向本报反映,其在东明一饭店吃饭时竟发现啤酒瓶内有絮状物。18日,该啤酒厂家告诉记者,只有鉴定不是冒牌货后才能予以赔偿。
7月14日,东明县市民张峰旺来到东明某饭店吃饭。
张峰旺告诉记者,当日喝了1瓶白酒和9瓶啤酒后又要了几瓶啤酒。老板把啤酒打开放在桌子上,转身离开。
就在这时,张峰旺看到啤酒瓶内壁上粘有杂质,晃动啤酒瓶,里面的东西也随酒飘动。
该饭店老板鱼先生告诉记者,当时顾客很生气,但是啤酒出现问题出乎他的意料。“我当时就为顾客免单,弥补过错。”鱼老板说。
16日,记者来到鱼老板的饭店,看到问题啤酒瓶内壁上粘有6、7厘米长的黑色絮状物。晃动啤酒瓶,漂浮着的杂质会随啤酒飘动。
这瓶啤酒标识显示:该酒由青岛啤酒(菏泽)有限公司生产,生产日期为今年7月13日,是600毫升的瓶装,原麦汁浓度为8度的“山水”牌啤酒。
啤酒瓶内怎会出现杂质,厂家如何解释?18日,在青岛啤酒(菏泽)有限公司生产厂家,记者见到了售后服务部王经理。“我们要见到有质量问题的啤酒,看看是否为真,经鉴定为真的话,才能由我厂赔偿。”王经理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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