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汪丹)国家食药监局昨天通报,目前已抽检北京、山东等四省市的11个批次红牛饮料,结果均符合规定,未发现质量安全问题。
近日,有关保健食品红牛饮料标签标识与批准证书内容不符,涉嫌非法添加的报道引起社会关注。国家食药监局立即核查红牛饮料产品有关信息,并对红牛饮料生产经营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及产品检验。
北京、山东、湖北、哈尔滨四省市分别对红牛饮料11个批次的产品进行抽检,结果均符合规定,尚未发现质量安全问题。那么,饮料中所含的苯甲酸钠(常用食品防腐剂)和咖啡因两种原料同时使用会否危害健康?专家组研究论证认为,这两种原料按照批准的使用量使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消费者按照标签标识的适宜人群、食用方法及食用量等要求使用是安全的。
关于红牛饮料原料标注的合法性问题,核查结果为:红牛饮料是1997年申报批准的保健食品,保健功能为抗疲劳;批准证书只载明主要原料,未载明苯甲酸钠、柠檬酸钠、胭脂红、柠檬黄等,符合当时的有关规定。
不过,检查中也发现,红牛饮料生产企业在标签标识等方面不规范,监管部门已责令其限期改正。
目前,国家食药监局正在加快推动有关保健食品的监督管理法规政策建设,开展市场专项整顿,规范标签标识。同时,依法开展保健食品清理换证,打击非法添加、夸大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以保障保健食品的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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