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就访
重民生利益是修改主线
人大法工委表示,此次刑法修正案草案修改的总体原则就是两条主线:一是落实宽严相济的政策,二是加强对民生的刑法保护。
近年来,随着社会各方面的发展,出现了一些严重损害到民生的犯罪情况,比如说醉驾、飙车、恶意欠薪、食品安全,这些高频词也出现在修改的刑法中。北京师范大学教授赵秉志认为,这些涉及民生的新的犯罪都进入了刑法调整的范围,更有利于对社会民生利益的保护。
“但是不能把一切社会治安问题,一切的危害社会问题都靠刑法来解决,刑法来解决的只是那些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律师莫少平表示,在规定这些新的犯罪的时候应该慎之又慎,应该区分是不是达到了非常严重危害社会程度,非要动用刑法来处理不可。
赵秉志也提到,为了更好地保障社会民生利益,还降低了入罪的门槛,比如醉驾等行为,此前都提及“造成严重后果”才入罪,但这次刑法修正案都降低了入罪的门槛。这就更有利于用刑法武器来保护民生,来制裁那些严重危害民生的行为。
焦点2
醉驾入罪
未造成严重后果醉驾也一律拘役
【修改】醉酒驾驶机动车,不管情节是否恶劣、是否造成后果,都将按照“危险驾驶”定罪,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解读】不久前,“危险驾驶”入罪引起社会高度关注。昨天,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始二审的刑法修正案(八)草案,对“危险驾驶犯罪”条款进行了再次修改,进一步加大了对醉驾、飙车等危险驾驶行为的惩罚力度。
针对醉酒驾车、飙车等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此前的刑法修正案(八)草案一审稿增加了危险驾驶犯罪,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或者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有法学专家指出,醉驾、飙车是一种高度危险的行为,不能等到危险行为发生了严重后果再治罪。把危险驾驶行为写入刑法,提高对这种行为处罚的力度,能够起到更好的警示作用和预防犯罪行为发生。
从刑法此次修改来看,对于醉酒驾车、飙车等危险驾驶行为,如果造成特别严重后果后,是否可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刑并未明确。
焦点3
死刑判决
满75岁老人犯罪并不都能“免死”
【修改】审判的时候已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解读】此前的草案规定,审判时已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在今年8月人大常委会对草案的初次审议中,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75岁免死”的条款,可能会对人们起到负面的导向作用,为今后的司法实践留下后患,因此建议立法必须考虑实际情况。初次审议后,草案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有的地方和单位建议将“75周岁”修改为“70周岁”,这样更能体现矜老恤幼的传统和保护人权的理念。
而有些网民提出,中国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人们的寿命也逐渐提高,已满75周岁的人,完全有能力实施特别恶劣的犯罪,如果一律规定从轻,可能导致这部分人群故意犯罪增多。
经研究,草案二审稿将相关条款修改为:审判的时候已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有关专家认为,这样既体现了对老年人的人道主义精神,同时也照顾到复杂的社会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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