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物价局昨日发出通知,要求各级物价部门严控提价项目,降低农产品运输成本,规范和降低集贸市场摊位费、超市进场费等相关收费。
通知要求各地物价部门要密切跟踪粮食、食用油、猪肉、禽蛋、蔬菜等居民生活必需品和煤炭、柴油、石油液化气、化肥等重要生产资料的市场供应和价格变化。今年年底前,除国家统一出台和省政府已批准的调价项目外,各地一律不准出台政府管理的新提价项目。各地物价部门要根据市场物价情况积极动用价格调节基金落实对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发放价格临时性补贴的政策;会同相关部门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联动的机制,增加对大中专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学生食堂补贴,保持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基本稳定,切实安排好农村寄宿制学校学生生活。
物价部门表示,将尽快制定完善我省价格应急调控监管预案,在必要时可对成品粮及粮食制品、食用植物油、液化气等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实行临时干预。2011年春节前,省物价局将持续开展市场价格大检查,严厉打击哄抬物价、变相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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