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有权谢绝消费者自带酒水?昨日,省消委开始介入调查,称如发现违规条款,将要求整改。
“餐馆有权谢绝顾客自带酒水”,武汉市餐饮协会和市消协、市个私协的这一规定见报后,引起市民和网友的热议。
省消委有关人士告诉记者,中消协副秘书长武高汉曾多次在不同场合,抨击酒店“禁带酒水”、收取“开瓶费”,认为此举涉嫌违法;省消委认为,消费者完全可以自带酒水。武汉市消协去年曾发出第17号消费警示:酒店无权禁止顾客自带酒水饮料,收取“开瓶费”属侵权。现在出尔反尔,令人费解。
昨日,省消委已要求市消协送交《武汉市餐饮行业经营规范》的正式文本,并将着手调查。省消委秘书长贾民乡称,省工商局相关处室也介入此事。如发现《规范》有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条款,省消委将向武汉市消协下达整改建议书。
市餐饮业协会秘书长涂水前表示,《规范》中餐馆有权“谢绝自带酒水”等条款,引发消费者强烈反应,社会各方面也在密切关注。协会会及时跟进了解,预计“五一”前给大众一个回复。
数万网友指斥“霸王条款”
餐馆“有权谢绝顾客自带酒水”的所谓新行规,引发网友热议。新浪、大楚网还就此进行了调查。
截至昨晚7点15分,新浪网有23935位网友参与调查,91.8%的人认为,消费者带不带酒水是自身权利,餐饮企业无权干涉;4.7%赞成该条款,认为消费者自带酒水不便于餐饮企业管理,影响了服务效率。在大楚网,有19624位网友认为该条款是覇王条款,占受调查者的93%。
不少网友明确表示,如果不准进餐的顾客自带酒水,首先就应对餐馆的酒水价格作出限定,应该和市场平均价一样,并且品种不能单一。还有网友质疑,该规范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悖,根本不具备合法性。
也有极少数网友对该条款表示理解。武汉网友“网络很可怕”就表示,商业就是商业经营,酒店有权利不让顾客带酒水,顾客也可以不去不允许你带酒水的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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