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之三:利润后的标准缺失 “毒”如何判别
本该5月的芒果,利益驱使,商贩为了节省成本并加快芒果上市及早获利。行为初衷,可以理解,那么生石灰兑乙烯利药水的手段呢?
翻阅资料,就反季节水果的催熟问题,国家是有标准的。1989年3月1日起实施的《水果和蔬菜冷藏后的催熟》标准中,明确指出“目前使用的催熟剂有乙烯、乙烯利。因为这些催熟剂要与果品接触,所以他们必须相当纯净以防污染果品”。既然安全剂量内的乙烯、乙烯利的使用合法,那么石灰药剂呢?目前,针对芒果这一特定农产品,国家共制定出台了芒果、腌渍芒果、无公害芒果食品三款食品安全标准。阅读全文,并没有任何关于催熟剂使用的只言片语。而仅有的《水果和蔬菜冷藏后的催熟》的标准中,因标龄过长,内容陈旧,只有催熟室内0.1%~0.2%的乙烯浓度是符合标准的规定外,其余也无从查起。
市面上究竟有多少生石灰催熟的芒果?除了生石灰,还有什么方式可以催熟芒果呢?南京一家农副产品物流中心的芒果批发商钱叶和说,“两年前,南京这边基本上都是用生石灰催熟芒果的,只要将石灰粉刷在装芒果的纸箱子里,让纸片直接和芒果接触就可以了,有时候也在石灰中掺一些乙烯利”、“除了生石灰,还可以用一种袋装乙烯利药剂,放入盛了芒果的纸箱里,然后用取暖器等进行加热,芒果就会变色成熟”。跟石灰的催熟方式相比,现在袋装催熟剂则贵了许多。“至少是原来的三倍。”钱师傅反映,这种催熟剂10多元一袋,里面只有20袋,仅可以催熟20箱芒果,相比之下,石灰则便宜很多。
纵观一切,问题矛头直指标准。在标准缺失的环境下,使用石灰药剂催熟究竟算不算违法?如果像北京市食品安全办公室4月1日下午回复的那样,“不存在安全隐患”,那么怎样的剂量才是人身安全的承受之轻?这一切,无人可知,更无从管理。
毒之四:食品缺陷 如何知晓
自从“毒”芒果被披露以来,不禁想问一句:消费者知道芒果的催熟手段重要不重要?北京市食品安全办公室4月1日下午向新华社记者通报,“用石灰药剂催熟的芒果不存在安全隐患”,是有条件的,需要对芒果进行“清洗、去皮等过程”。众所周知,吃芒果当然是要去皮的,因为芒果皮的口感比较涩。假设消费者不知道芒果用石灰浸泡过,且食用时条件所限,如果用牙齿去皮,甚至可能咬到嘴里再去皮,那危害自不待言。
芒果不大,事情不小。新《食品安全法》早已出台,可是食品安全事件屡治不绝。面对舆论如此哗然,消费者如此恐慌、猜测,追根溯源,问题还出在消费者的不知。芒果我们食用了多少年,有多少人是今天才知道芒果原来是用生石灰兑乙烯利药剂捂熟的?推己及彼,就连我们自己都不知道所购买的水果,是否使用过催熟?到底使用了何种手段催熟?是否安全?那整个消费者群体的权力行使,可见一斑。以前就听说,香蕉是用福尔马林泡的,苹果是用石灰水保鲜的,但从未听到收购商、批发商的公告和提醒,也从未听到食品安全管理部门的忠告。生命健康,不容忽视,防患于未然,刻不容缓。
作为市场的宏观调控管理者,政府应该更应注重消费者食品安全知晓权的保障。要求销售商公告给消费者,各种水果、各种水产品、各种肉制品,乃至各种食品,究竟使用过什么催熟手段?添加剂种类及剂量如何?什么保鲜手段?什么储藏手段?食用前该注意什么?同时,完善现有标准、法度,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打击,消除危及百姓生命安全的食品卫生隐患,从而保障社会和谐。
作为消费者,我们如何自卫?同样值得深思。凡事请多留心,在科学饮用果蔬的同时,一定要多问几个为什么?尤其是要多留心,为了家人的健康,多关注农产品的健康食用,将防护措施做到前面。同时,消费者,请一定拿起手中捍卫权利之武器,用行动来防患于未然,莫要社会重施惨剧后无奈的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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