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消协等国内22家城市消协维权单位昨日联合发出《致餐饮企业的公开信》,认为餐饮企业不管是否明确告知,另行收取消毒餐具费的做法于法无据,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消费者到餐馆就餐,很多餐饮企业要向消费者收取消毒餐具费,引发了消费者的不满。对此,西安、北京
等城市的消协共22家单位,联合发出了《公开信》。
公开信指出,向消费者提供消毒餐具是经营者应尽的法定义务。
我国《食品安全法》规定:“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同时,2000年6月1日起施行的《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也明确指出:餐饮用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具不得使用。
22家城市消协维权组织认为,另行收取消毒餐具费属于强制收费,违反了公平原则。餐具是用餐过程中的必备用品,餐饮企业向消费者提供经过消毒且达到国家卫生标准的餐具、纸巾,是餐饮过程中的配套服务项目,是消费者接受用餐的前提,同时也是经营者的法定义务和附随义务。餐饮企业理应承担该项费用,而不能因为餐具密封包装,就将消毒产生的费用转嫁到消费者身上,否则,就是在变相降低与消费者约定的服务标准,变相向消费者转嫁附随义务,这违背了民事合同中的诚信公平原则。
22家城市消协维权组织指出,即使经营者通过声明或者张贴店堂告示等方式对消费者事先进行了提示,也不具备法律效力。根据《消法》有关规定,不管餐饮企业是否在其餐厅明显位置或消毒餐具的外包装上进行了明确告知,都不能成为免除其法定义务的理由。(记者陈静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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