摆20桌标准酒席为儿子庆生,不料酒店上的菜要么被临时改动,要么干脆未上。昨日,蔡甸文兴花园小区的肖女士讨回了“说法”。
前日中午,肖女士在蔡甸一酒店为刚满1岁的儿子摆了22桌庆生酒,亲朋好友齐来道贺。按照与酒店的协定,每桌酒席498元,每桌20道菜,菜品都一样。
快散席时,有个小孩突然叫道,“我们桌上怎么没有鱼丸呀?”肖女士与家人一清点,发现22桌酒席中,有12桌没上鱼丸,而用藕丸替代。此外,已散席的8桌菜还没有上齐,共有15道主菜未上。
肖女士一算,她多付了460元菜钱。找酒店理论,对方解释:当天酒席多,忙不过来,是服务员疏忽,致使有的菜上混了,有的菜上晚了。肖女士要求酒店按实际上菜计价,然后再打点折,遭酒店拒绝。
昨日,工商人员到酒店调查,酒店经理称,当天承办酒席较多,鱼丸子不够,重做又来不及,为不耽误客人用餐,在未告知肖女士的情况下,擅自将鱼丸子改成了藕丸子。少上菜是因为席都散了,再上就浪费。
工商人员指出,酒店明知上菜“失误”,却不告知消费者,属于故意违约行为,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应负赔偿责任。经调解,酒店同意按多收菜钱的双倍赔偿。
工商部门提醒,年末又到办酒高峰期,市民要特别留意酒席“潜规则”,包括故意少上菜、低价菜抵高价菜、拒开发票、结账与点菜时菜价不一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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