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1.注意个人卫生,养成餐前洗手的习惯。人的双手每天接触大量的东西,会沾染多种细菌、病毒和寄生虫卵,因此要养成就餐前(或吃东西前)正确的洗手习惯,降低“病从口入”的风险。
2.注意餐具卫生。就餐前要观察餐具是否经过消毒处理,经过清洗消毒的餐具具有光、洁、干、涩的特点;未经清洗消毒的餐具往往有茶渍、油污及食物残渣等。现在,有些餐饮单位提供塑膜包装的套装小餐具,这些餐具是由集中清洗消毒单位清洗消毒的,应注意观察套装消毒餐具包装膜上是否标明餐具清洗消毒单位名称、详细地址、电话、消毒日期、保质期等内容。
3.尽量选择分餐方式就餐,减少交叉污染的风险。在集中聚餐时,应配置足够的公用筷或勺,提倡用公筷、公勺,要尽量避免用个人使用的餐具在公用的餐盘中夹取食物或为他人夹菜。
四、注意家庭聚餐特殊事项
节日家中聚餐是我国的传统。家庭办酒席时,应保证具有与供应饭菜的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加工场地,保证易腐食品原料和熟食品能够在冷藏条件下储存。不能当餐用完的,应及时冷藏,隔餐和隔夜的熟食品必须彻底加热后再食用。鸡蛋要洗净蛋壳后再烹制,防止沙门氏菌中毒。生食的蔬菜和水果在食用前要充分浸泡、洗净,最好去皮后再食用。餐具和接触熟食品的用具、容器使用前必须清洗消毒。加工、贮存食物要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污染。承办宴席的厨师要掌握必要的食品安全知识和食品操作要求。
五、注重饮食权益法律保障
消费者在餐饮单位就餐时应索取并留存消费票据等有关凭证。就餐后,一旦发生恶心、呕吐、腹痛和腹泻等食物中毒典型症状时,要及时到医院就诊,并与就餐酒店取得联系,同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要注意保留好消费凭证、病历卡、检验报告、剩余食品、吐泻物、排泄物等相关证据,避免因错过最佳的调查时机和无证据而导致食物中毒无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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