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00%通过”宣传涉嫌欺诈
2009年3月,家住武昌徐东路的消费者吴先生遇到深圳“新阳光”教育机构工作人员赵某,其宣传资料称,“新阳光”连续7年蝉联全国同等学力英语通过率第一名,并且远程教育课程“100%保证通过”。
在“新阳光”工作人员的极力游说下,吴先生缴纳了2680元的网络保过班培训费。半年过去了,吴先生英语考试并没有通过。
消协观点:吴先生看中了“新阳光”宣传的100%保证通过,签订了保过协议书后却没有通过,这是典型的欺诈行为,可双倍索赔;“新阳光”宣传的100%保证通过,广告有夸大之嫌,可向工商部门提请立案查处。
1.房屋及装修建材行业:2009年,武汉市工商12315系统及消协组织共处理房屋及装修建材行业投诉447起。
案例:复式楼一楼装修面积按两倍算?
2008年5月,消费者刘桥英位于黄陂区滠口的复式楼装修入住,找到了一家名为北京瑞博文的装修公司,合同按实地测算的面积是170平米。
双方协商后,该公司安排进场开始了水电项目的开槽工程。一天后,瑞博文方面以“没有按行规来测算面积,要求重新按200平米计算”为由,停止了工程。瑞博文所指的“行规”,实际是房屋面积测算标准为复式楼一楼面积×2。
后经消协调解未果,刘女士委托律师代理诉讼。去年,法院最终裁定刘桥英胜诉,由瑞博文公司全额退赔消费者2万元。
消协观点:瑞博文以“行规”侵害消费者的合法利益,与消费者签订的附加合同明显不符规定,造成消费者维权极为被动。
3.保险行业:2009年,武汉市共受理保险类投诉248余起。这类投诉普遍案值巨大,调解难度也相当高,很多情况下,消协往往建议消费者走司法程序。
案例:身份信息被保险公司变更
2001年1月,汉口的周女士办理了中国平安人寿的主险为“平安泰康”、附险为“平安万寿”的30年保险产品。2005年3月,由于平安人寿工作人员失误,将与其同名的汉阳周女士的身份信息等受益人重要信息变更。其间,又因保险业务员代收代缴,导致保险公司中断了6年保费,汉口周女士利益无辜受损。经消协调解,保险公司退还保费5000元,并不愿投保人续保。
消协观点:在保险消费时,投保人投保后,应定期到指定的银行或保险公司缴费,并保存单据,以便出现问题后进行查询、取证。同时,在被告知出现类似问题时,消费者应及时向投保公司反映或与保监会(局)等相关部门取得联系,以获取帮助。
5.新型购物行业:2009年,武汉市共受理此类投诉及咨询达140余起,其中,因电视购物引发的纠纷占主要比例,投诉主体多为武汉“广通电视购物”、湖北“美佳电视购物”。
案例:忽悠很神奇,投诉却无门
目前,国内电视台以“神奇”、“惊世”、“绝无仅有”等词汇宣传的电视购物广告铺天盖地,而往往部分消费者容易成为其中的“受害者”。消费者冯女士去年10月初,看见某外地电视台导购的“不粘锅”的广告,冲着其价廉又有奇效的宣传,购买了一台此锅。后经使用发现,效果和广告相差很多,粘锅而且有黑渣。于是,冯女士打电话给商家要求退货,可对方一直没人接听电话,她又打电话到该电视台询问,电视台工作人员以“不知情”为由拒绝了冯女士的退货请求。
消协观点:消费者要选择信誉好的商家,不要轻信广告,切忌贪图便宜盲目冲动消费;购买前与对方约定好保修范围及各自的权利义务,选择异地购物的消费者还要考虑商品的保修是否方便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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