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县畜牧局兽医站站长张彤晨说,由于养殖户分散,养殖数量多,执法人员难以对所有的肉羊进行全面检验检查。据介绍,目前利津县肉羊养殖存栏量26万只,家庭养殖规模一般在300只至500只,当地还有在工商和畜牧部门登记备案的经营兽药的经营户44家,其中盐窝镇就占一半。
“畜牧系统执法人员只有44名,不能对肉羊逐一检查,只能采取抽查的方式。”张彤晨说,目前当地抽检的比率为3%至5%,如果抽检合格将对同批次的肉羊放行。
盐窝镇党委书记刘茂和说,近年来当地多次采取措施对违规使用“瘦肉精”现象进行排查和监管,但由于养殖户分散喂养肉羊,且使用不同的饲料,难以实现全程和全面监管。
记者注意到,利津县畜牧部门查处“瘦肉精”的唯一方式是使用试纸对羊尿进行检测。张彤晨表示,采用这种方式并不能完全确定是否使用了“瘦肉精”。“检查出来显示阳性,还需要送到省里用专门设备检查,才能最终定性。”
食品安全与老百姓休戚相关。专家认为,当前不断暴露出的“瘦肉精”等食品安全事件仍在危害社会,需要继续加大监管和查处力度,通过完善监管措施,明确监管分工,形成一套有效的监管体系,构建一条维护人民身体健康的食品安全防护堤。
山东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所长张卫国认为,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监管还应该提高检验设备和检测强度,引进先进的设备充实基层检疫部门。“只有采取更完善的检验检测措施,才能起到更好的震慑力。”
中投顾问食品行业研究员周思然认为,在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及滥用食品添加剂方面,还应该继续提高食品检测水平,增加检验检测次数。
专家建议,杜绝“瘦肉精”等危害人体健康的食品安全事件,还需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作,完善各部门职责,建立责任追究制,加强各地监管部门之间的合作,建立资源共享平台,提高各地监管资源的利用效率,有利于推动监管工作的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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