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秋季开学以来,河北、江西、湖南、贵州、山西等地相继发生6起学校食物中毒和肠道传染病流行事件,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和教育部日前联合下发通知,要求迅速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整治,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两部门严禁高等院校以外的各类学校食堂加工制作冷荤凉菜,违规加工制作豆角。从即日起,严禁各类学校食堂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
两部门还要求,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要立即组成检查组,对各类学校食堂尤其是中小学和托幼机构食堂进行拉网式检查,不留死角。对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要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严厉处理,该罚款的罚款,该吊证的吊证。
通知要求对属地各类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检查结果要进行分类排名,并将工作突出的学校食堂向社会公布。对违反规定没有认真开展自查,且发生食物中毒,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一律吊销其餐饮服务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布。要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保卫的检查,严防发生投毒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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