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合监管“真空”是关键
调查发现,整个事件中,媒体和公众对于相关各部门出现的监管“真空”争议最大。
地沟油监管涉及多个部门,对于如何根除地沟油,不同部门表态不同。上述公安部门积极作为并表态,更多相关部门并没有正面回应。
本报记者特意致电国家药品食品监督管理局新闻发言人颜江瑛女士,希望获得对地沟油事件官方回应,未获明确答复。
随后记者致电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常纪文,他表示地沟油不属于安全生产问题,不便回复。
“最好别采访我们,这不是一个部门的事。”这是本周采访中,记者听到最多的答复。
公众的担忧不是没有原因,相关部门的责任推诿导致地沟油处理“搁浅”并非没有先例。
此前有地方政府曾借鉴国内外方案,设计了一整套完备的地沟油“循环经济”利用方法,详细介绍从餐饮业“源头”抑制回收、企业投标集中处理、成品用于工业制皂的“良性循环圈”。
这一出发点和落脚点都符合民意的构想却最终“搁浅”,原因是因职能部门间权责划分不清,找不到最合适的“牵头主管部门”。
“地沟油企业和食品企业不同,属工业企业,产品不用批检。公安部门查处都颇费周折,靠我们行政机关日常监管,很难查到。”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质监部门工作人员表示。
事实上,对于地沟油的整治和监管涉及到对餐厨垃圾从收集运输到处理管理各环节。有专家表示,这其中除了借鉴国外,通过立法严惩不法商贩之外,对有关监管部门执法不严进行严苛的问责机制很有必要。
近日,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与公安部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在全国部署开展严厉打击“地沟油”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对此,社会学者郭簃表示,这需要各个环节和部门的真正配合与落实,标准和要求出台相对容易,部门的协调行动形成长效机制才是根本。权力过分集中固然是个问题,但是过分分散也容易导致互相推诿扯皮,如何避免最终形成监管“真空”才是关键。
【观点】“源头终结”定能彻底根除
地沟油本身固然需要高度重视,更应重视的是类似地沟油事件中暴露出的一系列问题,比如监管不到位,法制不健全,标准缺失等等,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这一问题无法或很难真正解决。关键要意识到问题的症结,“对症下猛药”。
无论地沟油还是“香精”包子,或是前一段时间出现的“染色馒头”和“毒香蕉”,这背后的实质都是食品安全生产和监管的一系列环节出现了问题,所以才导致这些不安全的食品流入市场。需要深刻反思的是,为什么这些问题食品往往是在即将进入流通环节甚至是已经进入流通环节时才被最终发现。
2009年6月实施的《食品安全法》规定,最高罚金为问题食品原价10倍,2010年9月出台的法规将死刑纳入惩罚手段。国务院今年2月成立食品安全委员会。为何如此严厉的惩处法律法规,仍然很难震慑黑心厂家?
显然,相关环节监管不到位甚至失职是个突出问题。更有甚者,一些部门在执法过程中有意无意的“温柔”,也造成一些黑心厂家的实际违法成本过低。因此,对于监管部门的严苛问责非常重要。
此外除了部门监管,社会相关阶层的监督也很重要。比如,行业自律也很必要。地沟油事件以来,一些餐饮行业协会和单位主动联合起来,发出“杜绝地沟油流入餐桌”倡议,并且承诺一旦发现协会内有餐饮单位使用地沟油,立即将之逐出,并请执法部门根据相关法律给予处罚。
媒体的舆论监督和消费者的自我维权也很关键。在目前这样现实情况下,大众传媒的监督和消费者的主动维权、投诉建议对于发现食品问题,惩治“黑心”厂家都是至关重要。
从最近一周态势来看,各地掀起了打击地沟油的高潮。尽管还有不少问题需要解决,我们还是看到了希望。从中央到地方各级部门的态度和行动的坚决果断,媒体的舆论监督和追踪跟进等等。相信在全社会的合力下,定能彻底根除类似地沟油这样的食品“毒瘤”。(王瑜采访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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