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6月23日电 题:“坚决杜绝食品安全隐患”——全国政协常委建言食品安全监管
“我国食品安全基础相对薄弱,西部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几乎是空白,亟待加强。”
“食品安全工程是最大的民生工程,要切实加强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坚决杜绝食品安全隐患。”
正在举行的政协十一届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食品安全的话题受到政协常委和委员们关注,大家纷纷就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提出建议。
西部农村食品安全现状堪忧
全国政协常委王先琼指出,我国西部农村食品安全现状堪忧,一是农村食品生产大多是小作坊生产方式,加工场地简陋,生产工艺落后不规范,食品安全意识差;二是农村小摊贩监管缺失,特别是城乡接合部、农村集贸市场等更为突出,工商、食品药品管理人员数量少,难以应对小摊贩数量多、流动性强的情况;三是农村自办酒席缺少监管机制;四是农村缺少专职食品安全监管人员;五是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缺乏经费,食品检验技术落后。
王先琼常委指出,各级政府应对农村食品安全负总责,要纳入政府工作目标,加强督促、检查、考评工作,责任到人,要将食品安全作为考核干部的内容。
他建议,应健全农村食品安全监管机构,改变目前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只在县级以上设置,乡镇以下农村无延伸机构的现状,整合监管资源,形成长效监管体系。同时应推行培育基地和现代物流管理模式,发展绿色食品,加快农村小型标准化超市改造,切实规范农村食品流通秩序。
部分食品存在安全监管盲区
“对于无固定摊位、无工商执照、无营业网点的‘三无’食品加工点,比如街头流动叫卖的馒头制售点、手工豆腐加工点等,这些临时制售的食品存在监管空白,却往往大有市场,其安全性特别令人担忧。”全国政协常委张大方说。
他指出,目前在一些地方,基层食品加工小作坊出现“管理真空”状态。这些小作坊出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往往被职能部门相互推来推去,无法得到有效解决,非法食品加工小作坊数量剧增。
张大方常委建议,应加快食品加工小作坊监管立法进程,尽快解决小作坊监管中存在的职责不清、职能不明的问题,防止出现监管空档。在此之前,各级政府应尽快将食品加工小作坊分门别类地由质监、工商、食品药品、农业等行政监管部门实施监管,明确责任,切实履行职责,防止给食品质量安全留下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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