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通知》强调,要进一步加大酒类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力度,强化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甲醇等重点指标的监督抽检,积极推广假冒伪劣酒类鉴别检测技术。全面清剿无证生产酒类产品和制售假冒伪劣的“黑窝点”,认真核查制假原料来源、产品销售去向,严厉惩处违法犯罪分子。
|
人民网北京6月23日电 (杜婕、富子梅)记者23日从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获悉:为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酒类产业健康发展,根据201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该办近日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酒类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对加强酒类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进行了全面部署。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各环节监管制度,强化全过程监管。完善酒类生产许可,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严格原酒流通管理,对外购原酒加工灌装企业进行专项检查,对主要原料无进货记录或原料数量与根据实际产品数量测算所需原料数量明显不符的要深入追查。加强市场巡查,依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加大对相关交易会、展销会、博览会等活动的监管力度。加强对餐饮服务经营者外购及自酿或调配酒类的管理,督促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等制度。强化对酒类包装材料生产和回收的监管。严格酒类进出口监督检验和产地核查,严厉打击酒类走私行为。加快建设行业诚信体系,开展“放心酒”示范店建设,建立“黑名单”制度,对有严重失信记录的依法实行行业禁入。
《通知》强调,要进一步加大酒类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力度,强化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甲醇等重点指标的监督抽检,积极推广假冒伪劣酒类鉴别检测技术。抓紧修订相关的国家标准以及生产卫生规范。加快酒类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做到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真伪可辨别、责任可追究。
《通知》就进一步加大侦办惩处力度、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行为进行了专门部署,要求完善假冒伪劣酒类产品投诉赔偿监督机制,高度重视社会举报和案件通报线索,坚决打击生产销售假冒包装标签、假冒伪劣酒类产品等违法行为。全面清剿无证生产酒类产品和制售假冒伪劣的“黑窝点”,认真核查制假原料来源、产品销售去向,严厉惩处违法犯罪分子。
《通知》强调,要进一步完善相关产业政策,落实企业、行业协会、监管部门等各方责任,充分发挥社会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形成强大合力,促进我国酒类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不断提升。
|
|
相关新闻 |
|
版权申明
一、原创内容页 ① 华商报、华商晨报、新文化报、重庆时报、大众生活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音视频)独家授权华商网发布,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例:“华商网-华商报”。
② 部分内容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备注:华商网独家原创,转载请联系029-86519800 (详见华商网申明)
二、华商网提供上传空间、链接及论坛/博客/评论等服务页面的免责申明
① 所有图片、音视频标明来源,有作者姓名要详细标注
② 华商网为用户提供上传空间服务,对用户传输内容不做修改或编辑。当著作权人和/或依法可以行使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权利人发现上传内容侵犯其信息网络传播权时,应向华商网发出权利通知,华商网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采取措施删除相关内容。(详见华商网申明)
|
|
|
|
热辣资讯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