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新规
超市散装食品 要配食品安全管理员
本报讯 (记者宋洁)超市散装锅巴露天堆放,这样的一幕消费者早已司空见惯,可是这样的食品卫生却令人担忧。昨日,记者从工商碑林分局获悉,散装食品经营将要统一规范管理,目前正在碑林区进行试点,条件成熟后将向全市推广。
散装食品有醒目的分区牌、透明的玻璃罩、还有详细标注的管理卡和合格证……昨日参加“食品安全面对面”活动的20位市民代表走进华润万家雁塔路店,看到超市规范的散装食品管理,纷纷竖起大拇指。
记者了解到,6月初,工商碑林分局出台了《流通环节散装食品管理办法》,目前正在华润万家雁塔路店进行试行,今后将向全区及全市各大超市、市场、展销会、经营柜台等散装食品经营者进行推广。
《办法》规定,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时,必须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货架的显著位置,真实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如将不同生产日期或保质期散装食品混装销售的,应在盛放容器和设施的显著位置标明最早生产日期和最短保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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