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得好: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努力让百姓吃得安全、吃得放心,是各级政府,特别是各级监管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然而,令公众深感痛心的是,这些年来,毒奶粉、瘦肉精、地沟油等各类食品安全事故的频发,不仅赤裸裸地暴露出商家的利欲熏心,更是折射出一系列监管体系的不作为与乱作为。
仅在今年,“瘦肉精”事件尘埃未落,“染色馒头”、“回炉面包”、“牛肉膏”又接踵而至。而在每一起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背后,必然存在着监管部门严重失守的问题。事实上,任何商品在流入市场过程中,理应经过诸多监管部门的严格把关。可是,为何“瘦肉精”、“染色馒头”等大批问题食品能畅通无阻呢?监管部门为何为其一路“绿灯”呢?对此,相关监管部门当应深刻地自我反省。
就拿影响十分恶劣的“瘦肉精”事件来说,如果在诸多监管环节当中,其中有一个环节能坚持原则、秉公办事、认真把关,那么,又怎会导致“瘦肉精”问题的泛滥成灾呢?然而,不仅很多监管体系形同虚设,甚至,不少监管环节早已沦为了问题食品黑色利益链条中的重要一环,当这些监管体系已经成为了问题食品的既得利益者,那么,又怎能期望他们能忠于职守呢?
透过一系列食品安全事件,我们必须承认,当下诸多监管部门亟待严格的监管,他们不仅存在着严重的被动执法,而且,时常利用手中职权搞腐败。“瘦肉精”事件一经曝光,监管部门便一窝蜂似的检查肉制品,“染色馒头”出现后,有关部门又开始督查馒头市场……执法部门如此就事论事开展整治的执法方式,又怎能从源头上有效扼制食品安全事故的频发呢?
无论如何,做好食品安全的监管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也关系着社会的和谐稳定。因此,容不得丝毫麻痹大意。如今,我们欣慰地看到,吉林省坚持从源头开始,着力推行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监管”,这无疑是构筑安全放心食品的得力之举。当然,我们也希望“全程监管”能在各地得到全面推广,要切实通过“全程监管”,让百姓能真正吃上安心、放心的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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