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顾客对临界食品搭赠的礼品很动心。
春节临近,各大商场超市的食品进入销售旺季,促销广告也随处可见。然而一些濒临到期的临界食品也隐身其中,由于促销手段、价签明细、摆放位置都“很讲究”,一些不知情的消费者购买后,由于未及时食用,造成很大浪费。一些市民希望商家对临界食品进行明示说明。
顾客反映
不少卖场临界食品商家并未进行明示
在济宁一家进出口企业工作的小杨说,平时超市经常做促销活动,自己就误把临界食品特卖当成年底促销,造成食品过期,花了冤枉钱。上月底,小杨逛超市时看到很多食品都很便宜,就挑了平常经常买的牛奶、巧克力等一堆零食,最近想起来吃的时候,才发现一些饮料、小零食已经过保质期了,这才知道当时买的时候很多都快到期了,根本不是年底促销让利。“很快就到春节了,各大商场内促销价签抬首既是,几乎所有的品牌都有促销产品。如果临近保质期的食品也与其扎堆销售,加上商家的陈列技巧,消费者很难区分是临界食品促销,还是年底促销让利。”小杨说,如果没有专人告知,市民不仔细查看的话,很容易造成浪费。“既然商家低于成本价让利销售,为什么不拿出专区来,明码标注,大大方方地促销,让消费者明白消费呢?”4日,记者在城区一家超市乳制品专区看到,某乳制品牌驻卖场的促销员小吴正在整理冰柜展台上的乳制品,并将厂家发放的部分小碗捆绑在盒装牛奶上。柜台旁边,“买三赠一”、“特价销售”……等促销广告随处可见,记者注意到,陈列的近十家乳制品牌,不少产品上搭赠有相应的礼品。记者发现,由于临界食品促销隐藏在众多促销之中,如果消费者不仔细辨别,很容易因为食用不及时造成浪费。采访中一位市民表示,在一些大城市都有临界食品专区,就是为了避免消费者盲目购买造成浪费,如果有“温馨提示”,价钱便宜、短期内可以食用完,消费者都会倾向于购买临界食品,希望当地能借鉴一下,集中陈列大大方方地让利消费者。
记者调查
临界食品促销,多家卖场没标识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的规定,对于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要集中陈列销售。超市临界食品都是怎么处理,超市是否有专柜集中陈列、提示销售?4日,记者对城区商场进行了走访,发现大部分商家对快到期商品都采取提前促销、捆绑赠售等方式降价销售,对于超过保质期五分之四的食品,大部分超市都会选择下架处理。走访的5家大中型超市中,仅有一家进行集中销售,但销售专区并没有明确相应的标识。4日,记者在世纪联华超市看到,某商家的火腿肠正在搞特价,进行10根一起的捆绑式销售,并单独摆在了超市食品区域比较显眼的位置。该火腿肠保质期是6个月,目前距离到期时间还有两个多月。“像火腿肠这样的食品,我们基本上到了保质期一半的时候就开始搞活动,一般都采取捆绑式销售的方式来适当压低价格,以促进销售。如果到期前几天还卖不完,我们在到期前3天就开始撤架。世纪联华一位姓李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但在其商品价签上却也都是“让利”、“促销”的字样,对产品“生日”问题只字未提。“5L二锅头49元,现价35元;即墨老酒原价35元,现价12元……”城区太白楼路一超市内,靠近电梯口的陈列架上的商品都多出了一个价签。该区销售人员介绍,除节日期间,这个“黄金地段”基本用来陈列一些快到期食品和超市欲淘汰下架的产品,进行低于成本价甩货,但由于担心消费者对即将到期食品存在偏见,会影响销售,就没有加贴相应的标签。
部门说法
销售临界食品,商家需告知或设专柜
据了解,2007年国家工商总局发出的《关于规范食品索证索票制度和进货台账制度的指导意见》中提出,食品销售者应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集中陈列或者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食品销售是否在保质期内是监管的重点,临界食品的监管也是工作的难点。”济宁市工商局消保科相关负责人说,目前济宁还没有实行临界食品设专区销售,但根据《食品安全法》,对于临界食品,会提醒食品销售者予以注意,销售时销售人员应进行提示。“只要商家销售、促销的商品,在合理储存条件下,保质期内的食品都是没有问题的。食品一旦过期,会督促食品销售者严格执行过期食品退市销毁处理制度。”该负责人也表示,对于有条件的商家建议设专柜进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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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界食品
临界食品是指即将超出保质期限的食品。一般情况下,熟食的临界期是两三天,酸奶等乳制品的临界期在5天左右。另外,保质期在半年以上的食品,其保质期截止前的最后15天可视为临界期;保质期在两年以上的食品,其保质期截止前的最后30天可视为临界期;而面包、现制糕点等食品基本是当天出清。(文/片记者李倩见习记者韩玉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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