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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各国的相关规定
丹麦
在2003年率先规定,禁止任何含反式脂肪酸超过2%的油脂。这个含量极低,意味着基本不能使用。
美国
同年,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FDA)公布的规章指出,从2006年1月1日起,食品营养标签中必须标注反式脂肪酸的含量,标明反式脂肪酸含量,除非反式脂肪酸含量低于0.5克。 从2008年7月1日起,全纽约市所有餐饮业完全封杀含有反式脂肪酸的食品。
《纽约时报》说,去年美国政府发布的联邦食品指南中提醒人们,每天摄入反式脂肪酸量应少于2克,而美国政府研究机构、医学研究所认为,安全的反式脂肪酸摄入量应为零。
加拿大、巴西
要求反式脂肪酸含量超过0.5克的食品必须在标签中标明反式脂肪酸的含量。加拿大于2004年成立了反式脂肪酸专门工作组。
韩国、新加坡、中国台湾等地
所有食品包装要标明反式脂肪含量
荷兰、法国、瑞典、德国等国家
要求,食品中反式脂肪酸的含量必须控制在5%以下;
在中国,对“植物奶油”还没有任何的限制。“植物奶油”也在被肆无忌惮的使用,近年来,我国粮尿病和心血管疾病的高发,与人们日常进食带有“植物奶油”的食品也不无关系。已有科学家将“植物奶油”与杀虫剂相提并论,可见其危害之大!专家建议,成人每天的反式脂肪酸摄入量不得高于一个8寸蛋糕的1/10。
为了长期的健康考虑,市民在选择食品的时候可以尽量避免摄入过多含有氢化油的食品,不过分追求酥软酥脆的口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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