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稿摘录餐饮具消毒禁手工操作
意见稿规定,餐饮具消毒服务机构厂区必须地势干燥,无积水、无杂草,并实施硬化与绿化。而厂房必须设清洁区、准清洁区和一般操作区。厂房总面积必须在800以上,餐饮具回收场地不少于300
同时,车间必须按照去渣、洗涤、清洗、消毒、包装、贮存的工艺流程合理布局。在餐饮具去渣与洗涤方面,要求清洗与消毒、保洁储存、包装及餐饮具存放、垃圾收集等功能区必须分设,并采取隔离措施。
公用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必须有自动化清洗消毒设备,配置流水线型洗碗机和烘干机。餐饮具清洗、消毒必须采用清洗与消毒为一体的机械设备,不得采用手工操作。
消毒方法必须采用热力消毒,包括煮沸、蒸汽、红外线消毒等。对不能使用机械设备进行清洗消毒的筷、匙等,清洗与消毒程序可分开,但必须采用热力消毒。而不能进行热力消毒的,可使用化学消毒剂进行消毒,但必须设3~4个消毒专用水池,必须使用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的消毒剂。意见稿规定,餐饮具根据不同的消毒方法,严格执行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程序。
未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私自从事公共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的,由协会协助市级卫生行政部门依据《食品卫生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
意见稿还规定了多种违规行为的处罚办法。(记者/亓欣欣实习生/郭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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