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省人大常委会的5个执法检查组,对全省9个市州地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发现的一些共性问题,让人着实轻松不起来——各地在不同程度上,存在着诸如农资市场台账不完善、兽药店出售人用药、农药店出售禁用药,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严重缺失等弊病。
通过执法检查组的检查,问题已是明明白白地摆在了面前。除了如何亡羊补牢,下决心整改之外,我们更关心的是,对业已曝光的违规甚至违法者,究竟会给予何种处理,是轻描淡写地“罚酒三杯”,还是严格按章惩治,让“莫伸手,伸手必被捉”成为当事者的渊薮,让众人为之警醒,这或许正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报纸就此刊载的消息提到:“执法检查组人员当即要求商家立即将被查获的违法违禁药物下架,并责成当地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查处”,其实,这些违规违法行为的存在,想必早已有些时日,如果说当地有关部门糊糊涂涂,对此一点儿也不知情,可能低估了他们工作的责任心,但怕的就是长期视若无睹,甚至缘于种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因素,让农资市场中违规违法的行为,反倒成了“公开的秘密”。
在食品生产流通的领域,农产品居于绝对重要的地位。像上述这样质量安全检测体系严重缺失,后果真是不堪设想。前段时间海南的“毒豇豆”事件,暴露出的就是食品、农产品生产、销售、监管等关键环节上的漏洞和缺位。也正是因为各环节的相继失守,才使得“毒豇豆”堂而皇之四处肆虐蔓延,对人们群众健康构成威胁。
千万不要以为“毒豇豆”仅仅是外省的“专利”,就在我省这次执法检查中,部分农药商店已被发现公然出售氧化乐果等禁售药。记者在报道此则消息时,引述了科技工作者的介绍——“氧化乐果注明只用于防治棉花害虫,而在非棉花产区是严禁出售的,一旦被违法用于防治水果、蔬菜的虫害,其残留相当严重,势必对果蔬的安全埋下隐患”,这些农药商店明知故犯,他们哪里是在卖药,分明是在“贩毒”!真是利欲熏心,天理难容。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关注执法检查后续的进展,期待着新闻之后紧接着的新闻。有专家呼吁,希望加大投入,实现从土地到餐桌的全程监控。我想,这自然是解决问题的一方面,但从另一方面来看,如果不严明法纪,不举一反三,恐怕发现的问题还会再来,类似“毒豇豆”的事件恐怕难保不会再次发生。
因此,“罚酒三杯”当罢,各级各部门切实履责,奖惩分明才是真。切不可当着检查组表态“严肃处理”,检查组一走,顷刻便“你好我好大家好”,这样的做派,只会最终害了大众,害了自己。 (责任编辑:彭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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