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内人士
可“加香”一说无法律依据
根据记者的采访,此次多家知名品牌奶粉生产商都异口同声,力证6个月以上婴幼儿奶粉添加部分香料合乎法规。不过乳业专家王丁棉仍坚持认为,奶粉是婴幼儿的主食,在婴幼儿身体器官发育未成熟的情况下,大量给婴幼儿进食那么多含香精香料的食品,绝不会是一件好事。
王丁棉还特别提到,奶粉生产商所提及的“21号公告”,因公告制订时的法律依据已失效,所以该公告实际上也已失效,目前国家对婴幼儿食品中添加香精香料的监管实际上处于“灰色地带”。“‘21号公告’制订的一大依据就是国家《食品卫生法》,但2009年实施的《食品安全法》已将其代替,因此‘21号公告’应已失效。”
对此奶粉厂商又有不同说法。惠氏奶粉相关负责人表示,虽然意见稿中列出婴儿配方食品、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不得添加香料、香精,但也特别注明了“法规有明确规定者除外”。“名单里20多种食品中只有婴幼儿食品是有特别附注的,这说明这个‘除外’指的就是卫生部2008年‘21号公告’,从我们与卫生部的沟通结果来看,这份公告至今仍然有效的。”
营养专家
“加香”食品加重婴幼儿负荷
不管公告有效没效,都无法立即消除消费者的恐慌。因为他们最关心的并非奶粉厂商添加香料的做法是否违规,而是宝宝吃了添加香料的奶粉是否会影响健康这个现实问题。涉及到这一点,多数奶粉厂商都不愿谈及,当记者咨询部分洋奶粉品牌在国外的销售是否也添加香料时,甚至有品牌负责人含糊应对,不愿正面回应。某洋奶粉负责人只表示,以成人奶粉为例,欧美人的口味和东方人的就很不一样,所以是否在奶粉中添加香精香料,是根据销售国家的法律规定以及当地消费者的喜好来决定的。不过也有进口奶粉品牌澳优表示,在其产区澳大利亚是禁止在奶粉中添加香精香料的,并且该品牌在中国销售的奶粉也明确标示“不含母乳中没有的香精香料”。
相较于奶粉厂商的模糊态度,国内营养专家、中山大学营养学教授蒋卓勤对婴幼儿奶粉中添加香料则表示“坚决反对”。“香精香料等食品添加剂不是营养素,我们人体既不需要也无法把它们吸收或分解,只能依靠新陈代谢将其排出体外。”蒋教授称,不只是婴幼儿奶粉,米糊等所有婴幼儿食品中都不应该添加香精香料等各类食品添加剂,因为婴幼儿的身体器官未发育成熟,代谢排毒能力比较差,吃有食品添加剂的食物会加重他们日常代谢的负担。“如果吃的添加剂量超过了身体的解毒能力,还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毒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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