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记者调查发现,自制食品(蛋糕、面包等)、鲜榨果汁等领域食品添加剂是否“适量”仍难控制,而且食品添加剂的具体名称不在外包装上明示,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昨天,记者到红旗路某蛋糕店订制一个生日蛋糕,在现场记者看到,所有已经制作好的蛋糕统一采用店方的塑料纸包装,上面没有配料表和具体的食品添加剂名称。据介绍,制作一个普通的蛋糕需要7类各种颜色的添加剂,蛋糕师傅随手调制,根据颜色和黏稠度来判断添加剂的用量,整个过程没有用到任何称量工具。
在河东区某酒店,记者看到顾客在饮用各种颜色的鲜榨果汁,询问相关工作人员后得知,这些果汁是用10余种添加剂调制出来的。工作人员在制作果汁的过程中也没有使用称量工具,制好后放在20升装的大桶里,外包装上没有任何有关配料的详细标识。
西青区某饼干加工厂质量工程师介绍,今年6月1日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修订版)》正式实施,其中第十一条规定“食品应当在配料清单食品添加剂项下标注具体名称”。这一规定对标准化生产的食品企业约束力较强,因为这类食品的加工和销售有着明显的界限、生产车间和销售场所分离,至于自制食品和鲜榨果汁,执行“详细标注”的难度较大。
南开区某蛋糕店工作人员表示,如果严格遵守食品添加剂“详细标注”的要求,则需要全部更换包装,成本会大幅提高;至于食品添加剂“适量添加”的要求执行起来更有难度,现有员工的知识水平和技能达不到这样的要求。(记者李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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