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分析
“十倍赔偿”为何一年后才出现
去年6月1日,《食品安全法》正式开始实施,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尤其是其中关于“退一赔十”的规定更是让消费者鼓掌叫好。为何直到一年之后才出现首例判决案件?主审法官李振宇表示,“十倍赔偿”关键在于举证。
依据规定,“十倍赔偿”前提是:“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但就是规定中的“明知”二字让很多案件无法审理或无法界定。在诸多案例中,商家都以“不知道”食品是有问题的而推卸责任,而消费者却很难证明其有“明知”这一情节。
“由于举证比较困难,所以,很多时候消费者和商家愿意调解了事。”李振宇说。据介绍,自《食品安全法》实施后,消费者起诉商家假一罚十的诉讼增长迅速,但是法院判决支持消费者的不足一成,而且没有一例为商家十倍赔偿。(记者刘可 通讯员李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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