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TV《焦点访谈》2010年3月25日播出:“毒奶粉”流出的背后,以下为节目实录
演播室主持人张泉灵:
今年1月,陕西省渭南市一批三聚氰胺严重超标的毒奶粉流入了广东和福建,被有关部门查处。几天前,《焦点访谈》对毒奶粉如何流入市场进行了报道。然而近日,记者在当地调查过程当中,又发现了在这起毒奶粉扩散事件当中,渭南市质监部门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震惊全国的陕西省毒奶粉事件经过公安部门1个多月的侦查,最终认定这次毒奶粉事件的源头来自于陕西省大荔县荔华乳业公司。现在,毒奶粉虽然被追回了,毒源也被查到了,但人们还是疑惑不解,为什么在2008年“三鹿毒奶粉事件”发生后,在全国乳制品行业全面排查、追缴三聚氰胺超标奶粉的形势下,荔华乳业公司仍然能够生产和销售这些毒奶粉呢?现在我们先来看看这批毒奶粉是经过了哪些环节流向市场的。
首先,荔华乳业公司生产了20吨三聚氰胺严重超标的毒奶粉,然后以抵押货款的形式,转卖给了当地的个体经营者马双林,马双林又将其中的10吨转卖给了陕西省渭南市乐康乳制品公司,乐康乳制品公司又将这批毒奶粉和其它奶粉掺混,将生产出的28吨“三彩牌”奶粉销往广东、福建等地,结果被福建质监部门查获。请观众注意第一个环节,荔华乳业公司生产毒奶粉的时间。
杨占利 陕西省渭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2008年)9月6日、7日、8日这三天之间,(质检人员)全部进(乳品厂)。荔华公司给马双林这批奶粉没有上台账。
主持人:
渭南市质监部门的解释是荔华乳业公司是在2008年9月8日之前生产了这批毒奶粉,没有追缴的原因是企业账目管理混乱,没有记录这批毒奶粉的交易和流向。请注意,9月8日这个日子是渭南市所属的大荔县质监局工作组进驻荔华乳业公司的日子。据称,当时他们根据上级严查问题奶粉的要求进驻企业,全面排查库存奶粉和奶粉生产的各个环节。但由于账目管理混乱而没有发现这批已经流出去的毒奶粉。9月8日之后,在质检人员的严格监管之下企业不可能再生产毒奶粉了,事实果真如此吗?记者在调查中却发现,这批20吨毒奶粉的生产时间存在重大疑问。
记者 银建章:
各位观众,这里是陕西荔华乳业有限公司。今天下午,我们驱车将近两个小时从渭南市赶到这里,并试图与该公司的负责人取得联系,但是经过多方努力,最终都没有成功。
记者:
是荔华乳业公司吗?
荔华乳业公司员工:
对。
记者:
请问你们负责人在不在?
荔华乳业公司员工:
您找哪位?
记者:
我找王建平。
荔华乳业公司员工:
王总不在。
在无法找到荔华乳业公司负责人的情况下,记者只好通过公安部门找到了另外一个关键人物,就是2008年从荔华乳业公司购买了那20吨毒奶粉的个体经营者马双林,他目前已经因为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当地公安机关逮捕。
马双林 犯罪嫌疑人:
它(荔华乳业)是在我这儿抵押的,我找别人帮它贷的款,(荔华乳业)在我这儿抵押的。
马双林说,因为荔华乳业公司欠他的钱无力偿还,所以在2008年将20吨奶粉抵押给了自己,但接下来采访到的内容让记者感到吃惊。
记者:
(质监部门)说(荔华)公司没有记账,所以他们没有查到。
马双林:
你是2008年10月5日、10月4日、2日、3日都生产的奶粉,你公司没有台账,那是推脱责任,那它是互相推脱责任呢。
记者:
你为什么会这么肯定这个时间呢?
马双林:
因为生产的奶粉装的袋子,上面的日期是(2008年)10月4日、10月5日、10月2日,还有的是九月二十几号、九月十几号的都有。
让记者感到吃惊的是,马双林的说法跟渭南市质监局的说法大不相同。马双林说,这20吨毒奶粉中有相当数量的毒奶粉居然是2008年9月下旬和10月上旬生产的,而按照渭南市质监局的说法,这批毒奶粉是在2008年的9月8日之前生产的,这两种说法、两个时间点的不同意味着一部分毒奶粉是不是在质检人员进驻荔华乳业公司后生产出来的,这直接关系到质监部门的监管责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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