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曲江分局工作人员在向市民讲解如何识别真假酒技巧。(记者李欣摄)
昨天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特别选取3个典型案例,在西北国亨食品交易中心广场集中公开宣判,旁听商户纷纷表示真实的案例会让他们引以为戒,更加注重合法经营。
经查,被告人孙之明用低档沱牌酒、绵竹大曲酒勾兑成剑南春、国窖、六年西凤、茅台等名酒对外销售。案发后,经鉴定证实,孙之明被查获的酒品及包装材料等均为假冒商标产品,价值共计34.9436万元。昨日,孙之明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处罚金18万元。
被告人姜公权用购买的食用酒精、自来水和香精(包括乙酸乙酯、丁酸一酯、乳酸、甘油等)勾兑成太白、西凤等系列酒对外销售。案发后,现场查获的和已售出的假酒及包装品价值共计49万余元。昨日姜公权被市中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5年又6个月,处罚金20万元。
被告人张仕发用茅台王子酒、茅台迎宾酒勾兑成茅台酒,再用从茅台镇购买的散白酒灌装在茅台王子酒和茅台迎宾酒瓶内对外销售。案发后,现场查获的和已售出的假酒及包装品共计价值15万元。张仕发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处罚金5万元。
在集中宣判现场,许多消费者和商场内数百商户前来旁听。宣判后,消费者拍手称快,商户们也纷纷表示,这对他们也是一种很好的教育和警示。(记者陈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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