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袋冻墨鱼仔标注净含量是378克,但实测只有144克;一袋阿拉斯加狭雪鱼柳的净含量竟然与含冰量比接近1:1!昨日,深圳市消委会发布的2010年预包装冷冻水产品计量调查报告爆出惊人结果,48批次抽查样品仅1批次合格,标注的净含量和实际净含量偏差率最高为-61.9%(偏差率=(实测净含量-标注净含量)/标注净含量),最低为-1.42%。而样品来源则全部购自沃尔玛、家乐福、吉之岛和山姆会员店等知名卖场。
消费者大花冤枉钱
此次冷冻水产品计量监督调查是深圳市消委会联合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部分消费者代表、消费维权义务监督员等深入有预包装冷冻水产品销售的全市部分大中型商场、超市展开的。总计对沃尔玛深国投百货深圳香蜜湖分店、深圳家乐福中心城店和保利店、永旺华南商业有限公司吉之岛海岸城店,以及深圳山姆会员店等5家零售企业销售的48批次冷冻水产品进行抽查,其中标明生产企业36批次,涉及生产企业11家。
但就是在这些知名卖场购买的产品,检测结果却令人惊讶,在48批次样品中,47批次样品均为负偏差,偏差率最高为-61.9%,最低为-1.42%,平均偏差率为-28.99%,仅1批次合格为正偏差。如果消费者购买了这些产品,将意味着多花了钱。以此次计量检测不合格冻墨鱼仔为例,标注净含量为378克/袋,按其35.6元/公斤的单价标准计算,销售价格为21.5元,但其实测净含量仅为144克/袋,即实际只价值10.8元;而单价为376元/公斤的水盆翅,因标注净含量为538克/袋,销售价为202元,但实测净含量仅为275克/袋,即实际价值只有103.4元。
暂无一家涉事零售企业予以回应
存在这样的计量问题,市消委会消费指导部部长梁超美认为,原因主要一是由于缺乏对冷冻水产品去除冰衣手段,零售企业现场出售的冷冻水产品标注净含量未扣除冰衣的重量,造成计量上较大的偏差;二是生产企业对冷冻水产品包冰衣量过多,形成计量上的缺秤短量,导致消费者为实际重量不足的商品多付款。
“在本次抽查样品中,有80%检验批次含冰量占总重30%以上,比如家乐福保利店销售,由广州市洋威贸易有限公司生产的阿拉斯加狭雪鱼柳,标注净含量604g/袋,实测净含量304g,偏差-300g,即阿拉斯加狭雪鱼柳净含量与含冰量比接近1:1,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梁超美说,根据GB/T1809-2000《冻海水鱼》及水产冻品的定义,企业在生产工艺上必须镀冰衣或包冰被,以保证冷冻水产品在贮储、销售过程的质量,目前大部分生产企业认为这个镀冰衣的量占总重5%—10%比较合适。此外,部分标签对净含量表述不明确也是造成偏差的原因之一。
市消委会称,调查结果显示深圳部分零售企业对计量缺乏规范管理,建议政府监管部门除了加强监督检查,应尽快针对冷冻水产品制定销售指导意见,规范其计量标注行为。同时,生产企业应在冷冻水产品镀冰衣前确定净含量,并加强对产品速冻流程的控制,销售企业则应准确告知消费者产品的含冰量,进行公平交易。
据悉,目前市消委会已将调查结果告知给这些超市卖场,并劝其整改,但截至昨日,暂无一家涉事零售企业对此予以回应。该会表示,如消费者购买了上述这些产品且既没开封,又保留了小票,如卖场不退货,该会可受理投诉。
名词解释:
什么是净含量?
净含量即指除去包装容器和其他包装材料后内装商品的量,不论商品的包装材料,还是任何与该商品包装在一起的其他材料,均不得记为净含量。
【调查缘起】
“鳕鱼连袋解冻,半袋都是水”
消费者无意之举戳破行业潜规则
此次市消委会的调查实际源于消费者罗先生去年年底的举报。曾经从事过多种行业的罗先生,现在是一名自由职业者。由于他和妻子都是冰冻海产品爱好者,两人经常在超市买些虾肉、鳕鱼、翅、参等各种冰冻海产品回家烹制,采取把包装袋剪开取出海产品放在水里解冻的方式,一直并未感觉计量上有何不妥,但去年国庆节,一次无意之举却让其惊讶不已。
“当时在家乐福买了一包‘阿拉斯加狭鳕鱼’,塑料袋里装着两块冰冻的鳕鱼肉,看上去很大,感觉一顿取一块就够吃了。但那一次我改变了原来的解冻方式,直接把鳕鱼连包装一起扔进了水盆里。结果过了一会儿,发现这包鳕鱼更像是一包水。”罗先生说,目测可能有一半都是水,他甚至起先还误以为是包装袋破口进水。
随即,罗先生立即到家乐福交涉,对方答复“可以退换”,但也直言冷冻水产品都是这样卖的。一听这居然是行业普遍现象,较真的罗先生竟然专门买了个冷柜来搜集证据。“除了家乐福的八家店,我还到吉之岛等各大超市购买各种各样的冷冻水产品,并把样品送检。”结果罗先生送检的部分商品净含量偏差率竟接近-60%。
“其实我对现在的处理结果还不满意,因为到这些商品仍在销售,企业也还没受到相关处罚。”罗先生认为,有关部门应立刻停止卖场这种违法行为,先将相关商品全部下架,再依照国家法律规定予以处罚。
【官方回应】
市市场监管局计量处:
“会按法律程序监督企业予以整改”
“虽然问题是在超市和卖场这个环节被发现的,但实际上里面有部分责任也属于冰冻产品的生产企业。”深圳市市场监管局计量处科长王振透露,自2008年左右规定商场不能裸卖食品,必须预包装上市。但具体到冰冻产品上则出现了一些新问题:由于冰冻产品品种差异,除了鱼,还有螺和海参等,但目前只有GB/T1809-2000《冻海水鱼》一个检测标准,即细化了鱼和水所占的比例,其他则缺乏检测依据,目前该局正在细化制定这些检验细则,并将于近期公布。
但该局也称,检测细化标准的部分缺失,并不能成为零售业忽视冰冻水产品计量管理的理由。“目前对如何界定冰冻水产品的净含量,已有《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SC/T 3017-2004《冷冻水产品净含量的测定》和JJF1070-2005《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进行规定。这已经规定了生产和销售商的责任,要求其务必明示真实的净含量。”
对于此次调查结果,该局表示,有的卖场是存在标识标注不明确的问题,有的则是不了解净含量的含义。“事实上,我们平时执法还检查过其他一些商场,有些做得不错。”而对于罗先生建议的“先下架处理”,王振则表示下架也有其相关规定和标准,该局会按法律程序监督企业予以整改。(张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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