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9月16日 登录论坛 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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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有热心观众给我们的节目反映,说自己前两天在西安市东郊的一家餐饮店消费时,不料遭遇了“被点菜”的尴尬经历,明明已经点够了所需的菜品,却被餐厅服务员告知:必须要点够四个荤菜厨房才能下单!到底怎么回事?来看记者的调查。

  昨天(9月13日)下午,记者来到了这家位于西安市碑林区立丰国际大厦二层的黄记煌餐厅,负责点菜的服务员告诉记者,如果要点组合锅就必须点四个以上的荤菜。

  记者:就是必须四份吗?

  立丰黄记煌点菜员:对,至少是要点四份的。

  记者:一份不行吗?

  立丰黄记煌点菜员:一份只有三两啊,如果你点四份以下的话,厨房不给出的。原来点过么,只要客人点一种,然后厨房就会叫服务员,然后给客人说加菜么。

  服务员说,她们这儿一直有这个要求。但是记者仔细查看了菜单,并没有发现有相关的规定或说明。那么餐馆为什么没有在菜单上标明要求,而是在顾客点单时才提出口头要求呢?

  立丰黄记煌经理:为什么非要消费四种肉菜,不是说我们非要你消费,是因为我们有成本、人员工资,咱们做生意还要有房租、水电费等,所以没有人说做生意是为了赔钱的。

  记者:就是说咱们点组合锅的话还是要最少消费四种以上的肉菜?

  立丰黄记煌点菜员:对,只有消费四种以上肉菜时,老板才认为是有利可图。

  餐馆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这儿是焖锅,底料和酱汁的量都是固定的,要用特定的焖制手法才能制作完成,而且底料和酱汁等都是从北京定制的,如果不能保证顾客点四个荤菜那么除了影响菜品的口感,而且他们也可能亏本。

  立丰黄记煌经理:比如说我现在给你举个例子,你点个排骨68块钱,如果不限制必须点四份的话,我就点一份排骨,那么就要送一份底料、一份酱汁和一份底油,这样的话我们就赔了。

  而针对菜单上没有标明规定的情况,餐馆负责人解释说,他们现在也是注意到了这个问题,已经向上级管理部门做了反映,相信很快就会解决。

  强制规定却未在菜单上标明律师:属于霸王条款违反法律

  从中央到地方都在开展“文明餐桌”行动,提倡“文明用餐,拒绝浪费”,但是这家餐饮企业更多的是考虑自己的成本和利润,并没有过多的关心顾客能不能吃完,会不会造成浪费。

  要求点四个以上的荤菜,却在菜单上没有标明,等点单时才告诉顾客,这样的做法大家又是怎么看的呢?

  西安市民:如果菜单上没有说明的话,还是很欠妥的。我觉得应该首先要说明情况,在我们点菜的时候能一目了然。

  西安市民:我觉得这样不太好吧,比如说人家一两个人去吃饭的话,可能吃不了四个菜,那样就不太好,比如说人家本来点两个菜就可以了。

  西安市民:我觉得这样的话就有点强制消费、有点欺骗消费者的感觉。

  记者:那你觉得应该怎么做?

  西安市民:那就应该标注清楚,必须要点什么菜品后才能下单,要不然就是顾客有什么需求,你就按照顾客的需求来做,毕竟你就是从事服务行业么。

  西安市民:如果你有这个要求的话,你就应该在菜单上明确写出来,但没有写出来还要求必须点够多少个菜品才能做这个锅,这样的话我觉得就是对消费者权益有所侵犯。

  不少人都觉得,如果餐馆因为制作工艺或者成本考虑对菜品数量有一定要求的话,餐馆也应该在菜单上标明,而不是在顾客点单时才提出要求。

  律师李汉文:餐饮企业向消费者提供的产品名单及价格,这是消费者选择是否消费的重要合同文件,那么合同上既然没有捆绑销售的条款,如果企业在履行合同的主要条款时,随意附加、变更这些条款,那么这是违法行为,也是霸王条款的典型表现,它不仅违反了合同法,而且违法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限制了消费者的选择。

编辑:王惠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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