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元平在当天举行的质检总局例行发布会上说,本次共抽查了全国26个省份348家企业生产的355批次塑料购物袋产品。有238批次产品符合标准规定,117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合格项目涉及产品标识、最小厚度、印刷质量、提吊试验、跌落试验、漏水性试验和封合强度等。其中,产品标识、最小厚度和印刷质量是造成不合格的主要问题。
同时,本次抽查还对113批次食品用塑料购物袋的卫生指标进行了检验,抽查结果显示,有5个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涉及蒸发残渣(醋酸)、蒸发残渣(乙醇)和脱色试验(浸泡液)。
李元平表示,国家质检总局已将本次全国塑料购物袋产品质量联动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了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并已责成有关省份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次抽查不合格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依法进行处理,限期整改。
他说,以上抽查结果中涉及的企业名称、产品名称、商标、规格型号、生产日期、主要不合格项目等具体情况,公众可以登录国家质检总局网站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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