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恐龙在地球上出现之前两亿年左右,也就是在现代人(Homo sapiens)开始举办奢华婚宴之前相当久远的时候,鲨鱼们就已经在海洋中游弋。鲨鱼比树还要古老。它们至少经历了四次地球物种灭绝,一直活到了今天。
这种古老的食肉动物和当代婚宴之间的联系在于,在中国人眼中,请客人吃鱼翅羹是慷慨与体面的标志。由于中国有13亿多人口,并且中国人一天比一天富裕,吃鱼翅对鲨鱼数量可谓影响重大。为了获取鱼翅,人类每年要捕杀约7000万条鲨鱼。大多数时候,人们在海上用刀把鱼鳍割下来,然后便将血淋淋的鲨鱼躯干扔入海里,任由它们死去。
加利福尼亚州立法机构正在讨论由民主党人、美籍华人方文忠(Paul Fong)联合提议的一项旨在禁止贩卖、消费和交易鱼翅的议案。夏威夷州、俄勒冈州和华盛顿州已经实施了类似的禁令。加州的鱼翅食用量占到美国鱼翅总食用量的85%。州众议院会议已通过了此项议案,但因担心法案有歧视美籍华人的嫌疑,州参议院还未对其投票表决。
人们吃什么确实是一个敏感的话题,也会催生许多虚伪的作风。对于可以吃什么、不可以吃什么,不同的文化有着各自的禁忌。穆斯林和犹太教徒不吃猪肉,印度教徒不吃牛肉,而大多数美国人不吃蛇肉或鲸肉。耆那教徒(Jains)和各种文化中的素食主义者都不吃任何动物。
西方人尤其看不惯其它文明社会的人们所吃的东西。他们的出发点大多不合逻辑,有时可能还会触犯众怒。他们往往在心里把动物分为好几类:吃的(如猪、羊和鸡)、搂抱或抚摸的(猫、狗和马)以及太丑、太怪或太聪明而不能吃的(比如甲虫、斑马和海豚)。许多人都公开对残暴行为表示憎恶——例如用棍子猎杀海豹——但却爱吃小牛肉,或佯装对自己居住的友好社区的屠宰场里发生的一切毫不知晓。
美国纪录片电影制片人迈克尔 摩尔(Michael Moore)在《罗杰和我》(Roger & me)中绘声绘色地(也可能是不经意地)披露了这种自欺欺人的行径。在展现密歇根州弗林特(Flint)贫困状况的一个场景中,有个女人在卖兔子,她问顾客要买“宠物还是兔肉”。如果答案是“宠物”,她就把小兔子交给一个满心欢喜的孩子。如果答案是“兔肉”,她便当场用一根铅管把这个可怜的动物打死并把皮剥下来。
社会越是富有,往往就会变得越挑剔。许多人(包括我在内)会浪费掉因为他们而被杀死的动物的一半,我们拒绝食用它们的器官、肠子和脑子等等部位。但在西方之外的社会、尤其是亚洲,人们通常是吃这些的,而且有时还会将其视若珍品。就吃下动物所有部位的意愿而言,中国和日本要远远排在大多数西方国家的前面。
这么说来,想必我们不能反对吃鱼翅了?不,我们可以反对,而且也应当反对。因为这关系到环境保护以及更广泛生态系统的保护。一些种类的鲨鱼数量已减少了70%,少数几个种类的数量减少了90%,例如平双髻鲨、牛鲨和虎鲨。鲨鱼是位于海洋食物链最顶端的捕食者。若没有它们,生态系统会发生混乱。在美国东海岸附近,鲨鱼通常以在水底觅食的魟鱼为食。由于鲨鱼数量急剧减少,魟鱼就会趁机吃掉很多扇贝、蛤蜊和牡蛎,使这些物种的数量迅速减少。
鲨鱼的鳍一旦被晒干并放入罐里,便几乎无可判断它们来自哪种鲨鱼,或者是否是被割下来的。在鱼翅交易量占全球一半的香港,上环区一家商店的一位销售人员坦承,他不清楚店里的鱼翅是否来自濒危鲨鱼。他的店里不卖鲨鱼肉,并且他表示,鲨鱼的尸体被直接抛回海里可能是真事。岂止是残忍,这也是一种巨大的浪费。平均每条鲨鱼只能加工出大约10碗鱼翅汤。
不错,鱼翅是一种传统食物。正如一位作家所指出的那样,要求人们不吃鱼翅就好比让美国人过感恩节时不要吃火鸡。我们无疑有理由禁止食用其它食物,比如某类鱼子酱和某些种类的鲸。但文化也不是一成不变的。传统会发生变化,尤其是当它们难以为继的时候。
值得庆幸的是,在反对吃鱼翅的最著名活动人士之中,许多都是中国人,比如近期退役的篮球明星姚明,就是行动最积极的人士之一。在香港,鱼翅曾是粤宴上的必备菜肴,但如今许多青年人拒绝食用鱼翅。此外,在捕杀鲨鱼实现工业化规模的今天,鱼翅的身价已大不如前。
在加拿大,许多对华裔夫妇已做出表率,在婚宴上不供应鱼翅。Judy Lao最近向《温哥华省报》(Vancouver Province)解释了,为什么她的婚宴没有上鱼翅。“我们并不介意这些,我们的朋友也不介意,再说鱼翅根本也没有什么营养价值,”她表示。“所以,我们为什么要上鱼翅呢?”确实,这有什么必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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