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游
警示三:参团旅游留意合同条款
春节假期是旅行社组团的黄金季节,发团率高,人群密集,在组织等方面都可能引发问题。市消委会提醒消费者在签订旅游合同时要留意条款,注意安全。拿到合同后不要急于签字,要仔细阅读条款,尤其是对行程安排、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方面应字斟句酌地审阅,对消费者不利的条款或模棱两可的语句一定要修改。交付旅游费用后,应让对方出具正式发票。其次,应明确价格,防止旅行社变相提价。最后,应注意谨慎购物,存好发票。
打的
警示四:的士不打表可拒付车费
节日期间,少数的士受短期利益的驱使,不惜不打表只讲价甚至短途干脆就拒载,极大影响了市民出行的方便。市消委会提醒:的士乱涨价是一种商业欺诈行为,如果不打表或是不按表收费,乘客可以拒付车费;的士每辆车上都装有空车标志,一旦的士车上亮着空车标志,乘客都有权搭乘该车。一旦与的士司机发生纠纷,乘客要记住车牌号,向交管部门或市消委会投诉。 (文/记者黄庭辉通讯员张泳权、谢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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