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是一场高高兴兴的聚餐,却演变成孩子被烫的痛苦经历,近日市民高女士反映,9岁的儿子在海底捞火锅店就餐时不幸被滚烫的锅底烫伤,事发时端着锅底的服务员撞到正常走路的孩子,海底捞一度拒绝赔偿。但昨晚海底捞方面向本报表示,将依法进行赔偿。
高女士称,2010年9月21日晚8时左右,她带着儿子和朋友一家到位于海淀区翠微路嘉茂购物中心大厦的海底捞餐厅用餐,就餐后孩子从餐桌往外正常行走,此时一名海底捞员工端着一盆刚刚用过的火锅锅底快速向厨房走,由于走得很急,撞到了孩子,孩子右肩、右臂上出现大片水泡,又红又肿,经医院诊断为Ⅱ度、Ⅲ度烫伤。事发后,海底捞担负了医药费,但拒绝其他赔偿要求。
高女士认为,烫伤事件给孩子和一家人都造成了莫大的伤害,不仅影响了家长的正常工作,最重要的是给孩子带来了严重的心理障碍,海底捞应该给予适当经济赔偿。
对此,店方认为,烫伤事件中孩子的监护人也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孩子并非正常行走,而是在跑。”
不过对于这个说法,高女士称,很多店内员工和顾客都看到了孩子系正常行走。而有关烫伤过程的争议录像,海底捞则表示“没有保存”。昨晚,四川海底捞餐饮股份有限公司给本报发来公函表态,针对顾客投诉事件,已积极着手处理,依法进行赔偿,弥补顾客损失。(记者邹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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