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部委打击地沟油上餐桌的决心正直接给生物柴油产业带来政策利好。
日前,《中国经营报》记者从财政部税政司、发改委环资司、国家能源局等多个部委以及全国生物柴油行业协作组等处获悉,为了严厉打击地沟油重新流入餐桌,餐饮环节废弃(物)油脂管理的问题已经全面进入国家部委2011年的监管视野。目前,全国90%以上的生物柴油原料都来自于地沟油,但地沟油却大部分流向了餐桌。
多部委计划,未来5年内,在全国所有地级市及以上城市建立地沟油回收站点。为了确保数百万吨计的地沟油彻底被回收利用,生物柴油免除消费税政策已经进入文件起草阶段。有财政部官员对记者透露,生物柴油以往与化石能源同样承受的每吨高达900元的成品油消费税将在2011年上半年被免除。
如果减免消费税和地沟油源头管理制度在2011年度能够同时落地,生物柴油产业将迎来井喷式发展。
2011年生物柴油消费税减免可期
“按照财政部税政司流转税处有关要求,我们已经在2010年下半年,将生物柴油企业现有的产能规模、产销数量和最为主要的几种销售方式全部提交,同时提交了生物柴油消费税为何对产业发展极为不利的有关内容。”全国生物柴油行业协作组秘书长孙善林告诉记者,2009年,我国生物柴油企业的总设计产能约为140万吨,当年真正生产生物柴油仅为40万吨,规模非常小,亟待政策扶持。
据了解,处于起步阶段的我国生物柴油产业,目前主要受制于成品油消费税、原材料供应不足和企业自身生产工艺滞后等三个方面。在孙善林看来,从影响程度来看,每吨高达900元的成品油消费税最为关键,已经导致过半企业不再愿意生产生物柴油。
关于生物柴油消费税征收,国家相关政策有过几次调整。早在2006年12月,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生物柴油征收消费税问题的批复》中,曾明确指出,以动植物油为原料,经提纯、精炼、合成等工艺生产的生物柴油,不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但由于种种原因,2008年12月,《国务院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通知》的发布,将生物柴油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此后,生物柴油消费税征收额度与柴油相同,均为0.8元/升。
政策的反复,使国内生物柴油产业生态环境开始急剧恶化。
“在成品油消费税出台之前,国内生物柴油企业一度还憧憬这一针对化石能源的高额税率将为生物柴油行业发展带来重大利好。但2009年开始实施的成品油消费税制度,最终将生物柴油也列为成品油,使得此类企业遭受灭顶之灾。”全国生物柴油行业协作组专家委员宁守简表示,2009年以来,国内生物柴油产量萎缩极快,2009年度产量仅为40万吨。一大批生产企业一上马就亏损,迅速陷入产能闲置状态。
宁守简介绍,国家在2008年年底决心把生物柴油列为成品油开征消费税时,本意是要提升生物柴油产业的地位,使之与传统化石能源产业平起平坐,但在具体操作中,由于消费税每吨高达900元,直接削弱了生物柴油的竞争力,导致企业难以赢利,对整个产业打击极大。
财政部税政司一位官员告诉记者,全国生物柴油协作组在2010年上半年将有关情况反映到财政部后,财政部会同国家税务总局有关司局展开了积极研究。
“财政部目前已经明确将在2011年度对生物柴油彻底免除消费税,而且是全部减免,而非减半征收,但具体时间仍然有待观察。”该官员表示,就2009年度仅为40万吨的产量看,全部免税,国家仅仅损失不足4亿元税收,但企业获利空间加大,“我们预期生物柴油产量将呈现几何倍数的爆发式增长。”他表示,该项工作的前期意见征求工作已经全部结束。
“如果免征消费税政策能在2011年度正式出台,生物柴油对普通化石柴油将形成每吨高达900元以上的成本优势,这对生物柴油生产企业来说肯定是重大利好。”卓创资讯分析师隋丽娜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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