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测方法标准缺失
据记者了解,早在1995年,苏丹红就被确定为致癌物。随后的1996年,中国在食品添加剂卫生标准中明令禁止使用。然而,直到2005年“苏丹红事件”爆出,苏丹红才成了全国各地质监部门的彻查对象。也就是说,事件爆出之前近10年的时间里,中国并未出台相关苏丹红的检测方法和标准。这等于,苏丹红虽被禁但却从未检测过。
同样的教训继续在“三聚氰胺事件”中再次上演,三聚氰胺的损害造成之后,相关部门才开始着手查处,而滞后的查处只能是在群众的舆论压力之下,将“风口浪尖”上的企业“拍死”了事,治标不治本。
近来,同样又是媒体爆出,火锅添加剂大行其道,不仅出现在南京、北京,其他地方也不少见。同样,火锅添加剂不该是“不明添加物”,关于能否使用或如何使用,本该有统一、可行的标准,不可缺乏必要的行业规范。然而,中国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协会有关人士却称:“我国有关复合食品添加剂的通用标准还在制订过程中。”显然,相关部门对火锅添加剂的事前规范处于无序状态,让生产厂家和火锅店钻了政策的空子。
火锅添加剂引出的另一个问题是,对于餐饮服务环节能否使用食品添加剂,如何有效控制用量和范围等问题,我国尚没有明确规定。《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对于食品添加剂的使用量以克作为计量单位,残留量以毫克作为计量单位,而我国餐饮业绝大多数不具有精密计量的能力。《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为保障公众健康设定的使用量和残留限量标准流于形式。
根据质检总局2009年修改的《食品标识管理规定》,在食品中直接使用甜味剂、防腐剂、着色剂的,应当在配料清单食品添加剂项下标注具体名称;使用其他食品添加剂的,可以标注具体名称、种类或者代码。而由于餐饮业不具有定型包装的特点,很难做到对每一个菜品标注食品添加剂的相关内容。
记者调查发现,市场上的火锅添加剂产品大多印有QS标志,相关证件齐全。但是,这只能证明这些产品“从理论上说是合格的”。对于这些火锅添加剂的生产过程与事后监管也都处于缺失状态,类似的隐患随处可见。
而看看我们平日食用的袋包装产品,大多只会注明添加了食品添加剂,而鲜有对具体的添加内容给出明示,即使明示也是一些拗口的化学名称,普通百姓根本无法判别安全与否,可见,对于鉴定食品的安全与否,消费者仍是“手无缚鸡之力”。
要避免和减少类似事件的发生,“执法部门必须像杀毒软件一样常态扫描。”王宗玉认为,主要的工作还是先前的预防,平时的管理,亡羊之前补牢。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从事营养与食品安全研究的人士向记者谈了他的看法。他表示,中国的食品安全不是没人管,而是管的人太多。农业、质监、卫生、工商、药监、城管、出入境检验检疫等众多部门,都有管理食品安全问题的职责和权限。而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则分散于《食品卫生法》、《产品质量法》等几十部法律法规中,没有一部统一的法规涵盖食品从农田到餐桌的各个环节,出现问题难免互相推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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