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是金古郎酒,却在外包装上突出地印着“郎”字,冒充知名品牌,西安工商莲湖分局近日在丰庆路查获一起销售假冒名酒案。
日前,工商莲湖分局执法人员在丰庆路16号副4号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所销售的金古郎酒外包装上突出、放大使用“郎”字样,与著名商标“郎”字样非常相似,很容易使消费者认为其所销售的商品为“郎”酒系列产品,已构成涉嫌侵犯商标专用权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当场将涉嫌假冒“郎”酒品牌系列的6个品种共85瓶酒依法扣押。
记者了解到,从11月20日开始,西安市工商部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进入组织实施阶段,此项活动将一直持续到明年3月。工商部门将以产品制造集中地、商品集散地、侵犯商标专用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高发地为重点整治地区,以大宗出口商品、汽车配件、手机、药品、服装等为重点查处产品,重点查处侵犯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地理标志、2011年西安世园会标志、“傍名牌”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将加强对商标印制企业的监督和检查力度,从源头防范商标侵权违法行为的发生;将打击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冒用他人企业名称或姓名、伪造产地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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