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西安10月11日专电(记者石志勇)为了及时有效地调查、控制和处置餐饮服务环节食物中毒事件,防止和减少事故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造成的损失,西安市日前专门出台了餐饮服务环节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对食物中毒事故分级、应急响应、报告时限及程序、控制措施等做详尽规定。
据了解,按食物中毒事件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西安市将食物中毒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的餐饮服务单位或收治食物中毒人员的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局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事件发生地卫生局在知悉后,应积极组织医务人员对中毒人员救治,最大限度降低死亡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立即组织食品稽查机构展开食物中毒事件查处。各级餐饮服务环节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协调小组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并采取相应措施。对造成食物中毒事故直接责任的单位和个人,由区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构成犯罪的或者有投毒等犯罪嫌疑的,应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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