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网消息(通讯员金奇记者王志新)昨日,东西湖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餐饮业有一些易被消费者忽视的霸王条款,须高度警惕。
市民李义在吴家山一酒店办了张贵宾卡,卡上说明可享受8.8折优惠。端午节,他请朋友在该酒店花费720元,买单时却仅有18元优惠。服务员解释:“酒店规定烟酒不打折、特价菜不打折、海鲜不打折”。
李先生向工商部门投诉。工商人员查验李先生的账单,发现除了酒水和饮料外,还有清蒸武昌鱼和红烧江鲶没打折。酒店大堂经理朱某说,鱼属于河鲜,视同海鲜不能打折。
工商部门认为,贵宾卡上并未说明海鲜鱼类等不享受折扣,且酒店所谓“最终解释权归酒店”属于典型的霸王条款。后经调解,酒店方为李先生重新打折。同时,工商部门对该酒店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
东西湖工商部门还提醒提防现金券活动中的“花样”。吴家山做汽配生意的林长流向工商部门投诉:位于吴家山四支沟的一酒楼搞满100元送20元代金券活动,他持代金券买单时,却被告知只能抵扣当次消费菜品价的50%,且用了券就不开发票。
东西湖工商部门认为,如果餐馆酒店开展优惠促销活动时,没有在广告或优惠券上说明具体优惠事项,或者不按要求提供发票,消费者可及时向工商、税务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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