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佳节来临,月饼质量安全也备受关注。北碚区工商分局通报,在蔡家工业园区查获了2040箱早产月饼,涉案金额约40万元,三家企业共被罚款136万元。
生产日期有问题
“这家仓库里堆放了好多来历不明的月饼,生产日期有问题。”8月5日,北碚区工商分局接到市民举报称,北碚区蔡家工业园区一仓库存放有早产月饼。
执法人员马上赶到现场,发现仓库是重庆宏佳食品有限公司的配送中心。库房中,存有中山市今明食品有限公司(简称今明公司)和中山市百威食品实业公司(简称百威公司)生产的5个品种的月饼,共计2040箱待售。
检查发现,这些月饼包装上标注的生产日期均在8月5日之后,一些箱体上标明为8月5日、8月8日和8月10日。
“这就属于明显的早产月饼。商家就是为了延长保质期获利,故意将生产日期延后。”执法人员对月饼进行封存,并展开全面调查。据悉,这些月饼正准备运往主城各大商场、超市。
虚假标注日期
调查得知,宏佳食品有限公司在今年6月中旬和7月1日,分别与今明公司及百威公司签订了《2011年月饼购销协议》。
今明公司和百威公司于8月1日共生产了澳荣牌“吉祥祝福”、百威牌“御月珍礼”等5个品种的月饼共计2040箱(14782余盒),于8月4日送达宏佳公司配送中心。
在月饼包装盒标签上,并未标注真实的生产日期2011年8月1日,而虚假标注为2011年8月5日、8月8日和8月10日。截至8月5日,这些月饼尚未对外销售,涉案金额约40万元。北碚区工商分局副局长刘洪介绍,早产日期是两家生产企业标注的。
如此明显的漏洞,进货的宏佳公司查验人员怎么没发现呢?刘洪介绍,宏佳公司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调查时坦言,在验货时已发现了早产一事,但他们默认了,也未上报给职能部门。该公司负责人还说,月饼早产其实是该行业的一种潜规则。
三企业被罚136万
工商部门调查认为,宏佳公司与今明公司及百威公司的上述行为,严重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于是,工商部门依据规定对宏佳公司作出了没收问题月饼,并行政处罚36万元;对今明公司作出了没收问题月饼,罚款75万元;对百威公司罚款25万元。
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近期仍会加大对月饼市场的严查,市民买月饼时务必留意月饼包装,看清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同时,购买后要保留好发票或购物凭证,出现问题有依据可以找商家索赔。最后,他希望市民都来监督食品安全问题,发现问题立即拨打12315举报或投诉,保障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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