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中的男女同桌吃饭,是生米对熟饭的憧憬,是未来共同生活的一次安全的彩排。恋爱乃闲人忙事,忙着约会,忙着收发情书,忙着看电影,吃饭。与看电影相比,吃饭更为接近闲人忙事。看电影,两人盯着前方,银幕上的确是忙,坐在黑暗里的人却闲得发慌。吃饭就不一样了,嘴忙手也忙, 还可以近距离观看对方的各种动静,看他起筷,看她喝汤,看他掏钱,看她补妆,就差没看到他卷起袖子洗碗。郁达夫缠着王映霞的那些日日夜夜,按照男方事后发表的日记,我检索出自1927年1月1日至5月31日,郁、王先后于沪杭两地共听戏看电影6场,拥吻不过12次,吃饭倒有37回。
不同阶段的恋爱,在餐桌上各有境界。萌芽状态,往往主动地频设饭局,呼朋唤友。于灯红酒绿、杯觞交错之间,借点酒意,说些疯话。只有自家的心里明白,在座者皆无关人等,除了意中人。置身于这种场面,无论多么渴望与对方接近,当事者切忌毗邻而坐,宜对面,正斜均可,把佯醉的目光,沾染了酒菜的气味,越过红烧,越过清蒸,越过千山万水,于杯盘狼藉的上空盘旋再三,不经意地寻找到着陆的地点。“隔座送钩春酒暖,分曹射覆蜡灯红”,即饭局上的这种小情愫是也。
北京某男,曾在一本时尚杂志上回忆第一次亲吻女友的冲动:“她吃饭时津津有味的样子简直让我着了迷。她轻轻蠕动的双唇是那样可爱、性感,使我恨不能变成她盘中的意大利通心粉。”
吃着吃着,话越吃越多,人越吃越少,忽一日,前来赴宴的只剩下你我二人,饭局已成棋局,一场爱情搏弈,也逼近了放出胜负手的关头。此时此刻,他们的智商降到最低,吃什么喝什么,早已置之度外。嘴里吃什么都可口,再贵的也是便宜。价格贵而饭菜质量糟糕的餐厅,最欢迎这样的客人。情人们在情人节的晚上痴迷的吃着烛光晚餐,全城的餐厅老板心里,却正在为庆贺他们这个行业里一年一度的愚人节而频频举杯。反正是什么都好吃,因而热恋期间可以光顾任何餐厅,只需避开麦当劳、豆浆大王之类的连锁食品。
像恋爱一样,失恋的事情,也是经常发生的。尤其是那些“发乎情、止于餐桌”的失恋,比其他场所的分手更难将息。葬花焚稿之后,触景生情依然是失恋者的最痛。像上述开得满世界到处都是的餐厅,能不令失恋者一步一惊心,见一次而肝肠寸断一回乎?这就像古惑仔电影里常说的那样“见一次打一次”。
尘世间没有庸俗的饮食,只有庸俗的饮食者;有卑微的男女,而没有卑微的恋爱。弗洛斯特写道:“你要爱,就离不开这个世界,除此之外,我想不到还有更好的去处”。如果把爱微缩成男欢女爱,把世界具体到屋檐之下,那么你要恋爱,就离不开饭桌。除此之外,我同样也想不到还有更好的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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