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讯(记者 张莉) 为了确保蔬菜价格基本稳定,省物价局出台一系列措施促进我省蔬菜生产流通。
省物价局规定,我省蔬菜生产过程中的用水、用电价格按照农业用水、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执行;大型农贸市场执行工业用热、用水价格,用气执行非居民用气价格;大型农贸市场和蔬菜冷链物流中的冷库用电执行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同时,进一步落实“绿色通道”政策,在全省范围内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蔬菜等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对混装鲜活农产品、混装范围以外其他鲜活农产品不超过车辆核定载质量或车厢容积20%的车辆,以及超限超载幅度不超过5%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比照合法装载车辆执行。
物价部门还将加强各环节价格和收费的巡查和检查,蔬菜经营者如遇乱收费,可拨打价格举报电话12358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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