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西安市环保部门获悉,西安市将进一步加强对饮食行业污染的管理,今后西安市的新建饮食业建设项目未经过环评,不得开业,同时居民住宅楼内、职工住宅楼内、商住楼住宅用房内、商办楼办公用房内等禁止新建饮食业项目。
据了解,饮食行业污染已成为当前群众环境投诉的新热点,为保护和改善市民的生活环境,西安市环保部门日前发布了《西安市饮食业项目环评审批细则》。《细则》对饮食业建设项目按其规模及对外环境影响分为一类项目和二类项目,同时规定居民住宅楼内、职工住宅楼内、商住楼住宅用房内、商办楼办公用房内等禁止新建饮食业项目。
西安市环保部门还要求新建的含有炒菜、油炸、火锅和烧烤类功能的酒店、饭店(摊)、饮食街等食物制作加工企业必须满足与相邻住宅建筑的间距不得小于9米,商住楼中商业用房内的饮食单位与其上下相邻的住宅之间必须有不小于3米的隔层,饮食单位与医院门诊楼、住院部及学校的教学楼等特殊环境敏感单位应大于9米以上。在环保要求方面,西安市还要求在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的饮食服务业项目应使用天然气、液化气、电、轻油等清洁能源,营场所必须有较完善的排水设施,废水、噪声和油烟等实现达标排放,防止影响周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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