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晚报讯 (记者 徐欣然) 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西安市饮食业项目环评审批细则(试行)》已出台,从昨日开始,西安市的新建饮食业建设项目未经过环评,不得开业。
《细则》对饮食业建设项目按其规模及对外环境影响分为一类项目和二类项目。
居民住宅楼内、职工住宅楼内、商住楼住宅用房内、商办楼办公用房内等禁止新建饮食业项目。
对于一类项目来说,独立饮食建筑与相邻住宅建筑的间距不得小于9米,商住楼中商业用房内的饮食单位与其上下相邻的住宅之间必须有不小于3米的隔层;其边界与相邻住宅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得小于9米。
西安市环保局副局长颜昊表示,新建二类项目建筑与周围建筑的间距,以对周围建筑生活人群不造成污染,且征得该人群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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