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周婷玉)我国已初步建立以31个省级、218个地市级食品污染物监测点和312个县级食源性疾病监测点组成的全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
这是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近日通报食品安全整顿工作阶段性进展时透露的数字。
这位负责人指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范围已扩大到138个主要大中城市,监测种类达到6大类101个品种,监测指标86项;对外公布了5130家符合资质的食品安全检验机构。
同时,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和区域分中心组建工作积极推进。建立了食品安全监测能力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组织编制了农产品、食品检验检测和风险监测建设规划。
这位负责人还介绍,2010年来,食品安全长效机制建设取得进展。
一是加快食品安全法配套法规标准体系建设。国务院推进《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农药管理条例》和《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制修订工作;各部门发布了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许可和监管部门规章10余件及一批规范性文件;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严惩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活动的通知》,加大食品安全犯罪打击力度。清理完善并新公布了165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有毒有害污染物、真菌毒素限量、预包装食品标签、食品添加剂使用等15项标准即将公布。
二是推进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和行业发展。成立了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发布了《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指导意见》,公布实施了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建立及实施通用要求、诚信评价准则等行业标准,开展了乳制品和肉类加工行业诚信建设试点工作。
此外,我国还组织编制了食品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制订了粮食、马铃薯、生猪屠宰、肉类加工业等行业发展规划;在上海、大连等10个城市开展了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组建食品行业专家库,建立月份运行监测和信息通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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