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临近,加了冬虫夏草、人参鱼翅等高档药材的保健品,又到旺销时段。
日前,国家质检总局发布通知,明确要求各级质监部门加强监管,严禁使用冬虫夏草作为食品原料生产普通食品。
对此,省质监局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目前该局已收到该通知,将严格按照总局通知要求,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管工作。
昨日下午,华西都市报记者走访成都锦江区多家超市,均未发现标有冬虫夏草的食品销售。
不过,万年场某大型超市的售货员却表示,去年11月以前,店里都还在销售未贴有保健食品批号的冬虫夏草酒,“但该酒价格太高、销量不好,卖了段时间卖不掉,就撤柜了。”
记者了解到,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通知指出,为配合国家工商总局做好冬虫夏草市场监管工作,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管,督促企业严把原料入厂查验关口,严禁使用冬虫夏草作为食品原料生产普通食品。
而早在2002年卫生部公布的《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中,冬虫夏草便只列入保健食品的名单中,不得作为普通食品原料生产经营。
冬虫夏草,是否确实有着市面上所说的治病特效?
昨日下午,西南大学食品安全学院教授刘文宗说,由于冬虫夏草十分稀少,加上民间迷信其养生功效,导致其价格逐年暴涨。在利益的驱使下,部分商家打着“冬虫夏草”的牌子,谋取暴利。
刘文宗说,目前很多企业在广告上宣传冬虫夏草具备治病效果,依据都是《本草纲目》、《黄帝内经》等古籍。但这些古籍均年代久远,同时由于缺乏现代生物医学的系统研究,冬虫夏草的真实养生效能,甚至服用是否安全都要打一个问号。
刘文宗表示,国家质检总局下发此类文件,就是为了堵住企业钻食品和保健品监管的空子,“肯定是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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